江蘇常州市公安局前局長杜榮良獲刑13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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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2月02日訊】12月2日,江蘇省常州市公安局前局長杜榮良因受賄罪、徇私枉法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3年,罰款140萬元(人民幣,下同)。

根據江蘇省高級法院2日的通報,常州市前副市長、市公安局前局長杜榮良因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11年,罰款140萬元;因徇私枉法罪判處有期徒刑5年,決定執行有期徒刑13年罰款140萬元。

杜榮良於2021年4月被調查,同年10月被雙開。雙開通報稱,杜榮良在2013年至2020年任無錫市公安局副局長及泰州市、常州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等期間,每年新年等節日前後收受下屬和私營企業主所送金條、美元、菸酒提貨券等,摺合共計140.3萬元。

官方通報杜榮良腐敗的時間是從2013年起,這一年王立科從遼寧省調任江蘇省,任江蘇省政府黨組成員,省公安廳廳長、黨委書記。之後,王立科還兼任省委政法委書記等職,一直到2020年落馬。王立科在江蘇省任職期間,杜榮良都是其下屬。王立科已於今年9月被判處無期徒刑。

現年57歲的杜榮良,從2002年12月起至落馬,一直在江蘇省公安系統任職,長達近18年半之久。

杜榮良先是在無錫市公安局任職,先後任副局長、市委610辦公室主任,黨委副書記、市委610辦公室主任等;2015年9月,調任泰州市,任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次年又兼任督察長、市委政法委副書記;2019年12月,任常州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黨委書記、督察長(兼)、市委政法委副書記。

其履歷顯示,杜榮良從2006年1月至2011年2月擔任直接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無錫市610辦公室主任。自1999年7月20日起,江澤民集團動用所有國家機器殘酷迫害法輪功,610辦公室是其設置的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從中央到地方的公安系統也直接參與其中。

王立科、杜榮良均因追隨江澤民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追查,同時被海外明慧網多次點名。

海外明慧網報導,杜榮良在無錫、泰州、常州公安局任職期間,對當地迫害法輪功修煉者,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據明慧網不完全統計,至少在2010年至2014年間,杜榮良對無錫市法輪功學員施炳君、謝素娟、吳文英、梁愛英女士、張阿連、陳梅芬、潘琪珍、齊士修、錢嘉榮等人被非法綁架或被劫持洗腦班或被非法關押等負有主要責任,對湖北安陸市法輪功學員余桂芝被綁架到江蘇無錫市第一看守所也負有主要責任。

責任編輯:蕭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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