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2年10月07日訊】紐約州新的槍枝管制法律10月6日遭聯邦法官宣告部分違憲,法官並頒布臨時禁制令,不得禁止在時代廣場和地鐵等大眾運輸工具上攜帶槍枝。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Letitia James)已經宣布將提出上訴。
雪城(Syracuse)的聯邦地方法官薩達比(Glenn Suddaby)10月6日做出裁決,紐約州《隱蔽攜帶改進法案》(Concealed Carry Improvement Act)部分條文違反了憲法第二修正案所保障的持槍權。
這起訴訟是由上州六名槍枝擁有者所提出,他們聲稱新法侵犯了他們的憲法權利。多數原告雖然持有攜帶武器的許可證,但新法律禁止他們在指定的敏感場所持有武器。
薩達比的裁決指出,紐約州的新法禁止人們在大眾運輸、時代廣場、劇院、體育場等敏感場所攜帶槍枝,範圍太過廣泛,侵犯了持槍自衛的憲法權利,因此頒布臨時禁制令,禁止實施這部分的法律條文。但是投票站、學校、托兒所、禮拜場所、政府機構和公共集會場所仍然可以繼續禁槍。
薩達比的臨時禁制令還禁止實施新法對申請隱蔽攜槍許可證的嚴格的規定,例如:要求申請人必須證明具有「良好的道德品格」、親自接受面試並交出他們最近的社交媒體帳戶以供審查等。
但是法官也給予州府「緩衝期」。禁制令要三個工作日後才生效,以便紐約州長霍楚(Kathy Hochul)的政府可向聯邦上訴法院尋求緊急救濟。
紐約州總檢察長詹樂霞隨即對這項裁決發聲明表示:「大規模槍擊事件和猖獗的槍枝暴力傷害紐約和全國各地的社區。雖然這項裁決保留了部分法律,但我們認為整部法律必須完整保留所頒布的條文。我們將對這一裁決提出上訴。」◇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