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中國古代的亞當‧斯密

莊子(公元前369‧286年)在《國富論》之前兩千年就已經闡述了亞當·斯密的 「無形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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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2年10月16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Jonathan Miltimore撰文/任季編譯)《傳道書》(舊約聖經詩歌智慧書的第四卷)告訴我們,「天下已無新鮮事」,意思是說,我們認為的新事物其實很少是新事物,經濟哲學也不例外。

雖然卡爾‧馬克思被認為是共產主義之父,但他的思想並不像許多人認為的那樣具有原創性。他的思想先驅是弗朗索瓦‧諾埃爾‧巴貝夫(1760—1797),他是法國大革命時期的早期社會主義者(proto‧socialist),因參與推翻政府的政變,失敗後被處決。在馬克思出生前數十年,巴貝夫就呼籲絕對公平和禁止私有財產。

馬克思的同行,奉行古典自由主義的亞當‧斯密,也有他的學術「分身」。據信,安德斯‧奇德尼烏斯(Anders Chydenius)僅比斯密晚出生幾年(斯密的確切出生日期不詳)。與這位更著名的蘇格蘭人一樣,奇德尼烏斯也是自由貿易、新聞自由和法律面前權利平等的倡導者。在斯密發表《國富論》的十年前,奇德尼烏斯已經描述過類似於斯密 「看不見的手 」的經濟過程。

「如果法律不阻止的話,每個人都會自發地尋找他能最好地增加國家收益的地方和行業」,奇德尼烏斯在《國家收益》(1765)中寫道。

「一個國家的財富在於產出,或者說,在於產出的價值;但產出取決於兩個要素,即工作人員的數量和他們的勤奮。只要讓其自由發展,自然界就會產生這兩種要素。」

雖然斯密和奇德尼烏斯都沒有使用20世紀才出現 「自發秩序 」一詞,但兩位哲學家所描述的顯然就是這一現象,即社會秩序與和諧來自於個人的自願行動,而不是中央計劃。

然而,這兩位偉大的哲學家都不是第一個闡明這一觀點的人,莊周(又名莊子),一位生活在公元前四世紀的中國哲學家和詩人比他們更早。

莊周拒絕了當時倡導道德教化和強調服從國家權威的儒家思想,接受(並擴展了)老子的教義。老子是孔子的同時代人,反對國家控制,強調自由放任的經濟。

莊周寫道:「順物自然而無容私焉,而天下治矣。」可以理解為,順應事物的自然發展而沒有半點兒的偏私,就會自發實現良好的秩序。

很難找到比這更精鍊的自發秩序的定義,經濟學家默里‧羅斯巴德認為莊周是第一個記錄這一想法的思想家。雖然這個概念很簡單,但自發秩序的出現並不簡單,而且極其罕見。

難以出現自發秩序的原因在中國古代和今天一樣:暴力的存在。

暴力是歷史書頁中的一個常量。無論是在普魯塔克、《聖經》還是莊周的著述中,在許多方面,歷史都是人類相互侵犯的編年史。這可能就是為什麼莊周認為人永遠難以給別人「獨善其身」的空間,而我們能做的最好的事情就是創造一個限制侵犯他人的社會秩序。

這就是為什麼人類要簽訂 「社會契約」,也是任何一個讀過《哲學101》(譯者註:馬克斯‧馬利科教授寫的一本通俗哲學著作)的學生都可以告訴你的事情。暴力的存在促使人們建立一個權威機構來約束侵犯者。但正如19世紀的經濟學家弗雷德里克‧巴斯蒂亞特(Frédéric Bastiat)指出的那樣,隨之出現的問題是國家很快就會偏離其使命,往往是在行善的幌子下成為侵犯者本身。

巴斯蒂亞特在《法律》中寫道:「即使法律可能是在幫助窮人,也需要公正對待人和不能掠奪他們的財產」,「法律的使命是保護財產。」

當今世界的許多矛盾,都源於對法律的不同理解。政府的存在是為了保護私有財產,重新分配財產,或是廢除財產?人們對這個問題會有像斯密和馬克思那樣不同的看法,而這種討論也已有很久遠的歷史。

同樣清楚的是,莊周和斯密告訴你的觀點是通往和平、繁榮、和諧社會的道路,而馬克思的觀點則相反。

「無為而治」,伴隨的是天下大治。

作者簡介:

喬納森‧米爾蒂摩(Jonathan Miltimore)是FEE.org的執行編輯。他的文章/報道時常出現在《時代》雜誌、《華爾街日報》、CNN、《福布斯》、《福克斯新聞》、《明星論壇報》。他還是:《新聞週刊》、《華盛頓時報》、MSN.com、《華盛頓檢查者報》、《The Daily Caller》、《聯邦黨人》、《大紀元時報》的署名作者。

原文://www.thetvsmo.com/meet-the-adam-smith-of-ancient-china_4794605.html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所表達的是作者的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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