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專欄】一個極不靠譜的稅務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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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9月26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Hank Adler撰文/信宇編譯)《國內稅收法典》(The Internal Revenue Code)應被視為公民與政府之間簽訂的合同。當國會對法律進行修訂時,先前作出的法律承諾應該極少遭到撤銷或修改。納稅人不應該因為在交易時按照現行稅法的規定安排交易而隨後遭到政府的懲罰。

20世紀50年代的聯邦上訴法院法官勒恩德‧漢德(Learned Hand)有一句名言:「任何人都可以自由安排自身商務,以便儘可能降低稅收繳納標準;我們沒有義務選擇最便於政府稅收的模式;增加稅收並不是愛國主義的表現。」

美國國會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應該提醒民眾,在安排自身商務符合法律規定的最低稅收標準時,應該警惕有人追溯性地改變這些規則的能力和願望。

(譯註:眾議院籌款委員會(the House Ways and Means Committee)是美國國會眾議院20個專門委員會之一,負責稅收、貿易等事務,被認為是眾議院最有權勢的委員會之一。)

在比爾‧克林頓政府時期,總統提出稅收規則將「為承擔風險的企業家提供全新的獎勵」。1993年,為了與增加對新型企業投資的目標相一致,國會對《國內稅收法典》進行了修訂,允許納稅人在符合一些重要限制條件的情況下,在出售合格小企業股票(QSBS)時收入折半納稅。

2009年,除了為QSBS增加一些其它激勵措施外,巴拉克‧奧巴馬總統簽署了新的立法,將收入豁免權提高到75%。2017年,唐納德‧川普(特朗普)總統簽署了立法,「永久性地」將免稅額提高到100%,從而完成了立法三連冠。投資者被要求在獲得免稅額之前至少持有五年的股票,同時對不被徵稅的收入額進行了公式化的限制。三屆政府、兩個政黨和超過20年的立法通過降低這些QSBS投資的最終銷售稅率來鼓勵對新型企業的投資。

最近,眾議院籌款委員會發布報告提議,對於調整後總收入超過40萬美元的納稅人,在2021年9月13日之後出售QSBS獲得的投資利潤減免50%的稅額。籌款委員會的提案並沒有要求僅對QSBS的新投資實行較小的免稅額,它要求生效日期為2021年9月13日之後,對之前和之後的QSBS投資進行銷售。依靠現有的、非常具體的法律進行投資的納稅人將無法獲得該法律所承諾的優惠條款。

籌款委員會選擇追溯性地令一項為旨在鼓勵投資而制定的稅法失效。納稅人在過去十年中依靠《國內稅收法典》作為其決策過程的一部分,現在卻發現該法律已經被追溯性地更改了。

當法律被追溯性地更改,對納稅人徵收新的稅種時,今後納稅人就不能再依賴《國內稅收法典》了。這是對一個有著108年歷史的誠信為本稅收制度的極大破壞。削減QSBS的投資收益,這個想法究竟是好的、公平的,還是愚蠢的,這並不重要。國會目前重在對富人徵稅,而不是鼓勵新的私人投資,這本不該如此。我們的政府鼓勵納稅人進行私人投資,籌款委員會不應該授意政府背棄這種承諾。

羅斯IRA個人退休金帳戶

在某些方面,眾議院籌款委員會針對羅斯IRA個人退休金帳戶的建議比關於在出售合格小企業股票(QSBS)的建議更糟糕,糟糕得多。

(註:本文作者依據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新近發布的聲明,希望最終的立法程序產生的結果會有所不同。)

美國著名的非盈利媒體ProPublica2021年6月發表的一篇文章顯示,基於「價值超過2000萬美元IRA個人退休金帳戶的超級富豪退稅數據」,一個名叫彼得‧蒂爾(Peter Thiel)的人在羅斯IRA個人退休金帳戶中積累了50億美元。蒂爾今年53歲,如果他在2027年離60歲還有6個月的時候才進行分配,他就可以免稅獲得這50億美元。

沒有任何報道稱蒂爾違反了任何稅法或其它法律,他出色地投資了一小筆錢,並在某天早上醒來時在他的羅斯個人退休金帳戶中擁有50億美元。(如果漢德法官還活著,他可能會因為制定了不違反法律的稅收計劃而獲頒終身成就獎。)

顯然,從來沒有任何一個立法旨在允許一個納稅人從羅斯個人退休金帳戶中實現50億美元的免稅暴利。還有許多報告顯示,蒂爾並不是孤例,還有近500個持有公平市場價值超過2500萬美元的羅斯個人退休金帳戶資產。

眾議院籌款委員會提議,如果羅斯個人退休金帳戶以及其它類似的退休金帳戶的資產超過2000萬美元,那麼在2022年底之前,在滿足納稅人應稅收入超過40萬美元的條件下,超出2000萬美元的部分將進行再分配。因此,看起來蒂爾的2022年納稅申報將包括額外的50億美元普通收入。依據已經公布的稅率,蒂爾可能面臨接近30億美元的聯邦稅和州稅。這將是對成功的投資和合法的稅務計劃的極大懲罰。

須知,蒂爾完全可以選擇自己直接購買這些投資,這樣的話在他出售這些股票之前將不需要繳納任何稅務。他也可以選擇終生持有這些股票。如果選擇個人持有,蒂爾在出售這些股票時將會享受較低稅率,而收入將要徵收資本利得稅。

另外,在他的羅斯個人退休金帳戶中,作為50億美元價值基礎的股份極有可能受限于禁止出售的規定。創始人的股份在一段時間內被限制出售,這種現象並不罕見。

還須關注的是,眾議院籌款委員會似乎在懲罰蒂爾,只是因為他採取了在做出決定時完全合法的稅務計劃步驟。顯而易見,與蒂爾處於同樣境地的人不在少數。

毋庸諱言,一些富有的納稅人提出了吸人眼球的稅務規劃,其結果也令國會人士眉開眼笑。然而,眾議院籌款委員會的提議放在遊樂場裡也許可以理解,但是卻與一個應將納稅人視為納稅人而非農奴的政府格格不入。我們的政府應使國民有法可依,信賴法律,而不應擔心未來稅收法案中的條款,這些條款上邊可能赫然寫著:我要復仇。

譯註:《我要復仇》(Vengeance is Mine),也是一部日本電影片名。該影片首映於1979年,改編自一件真人真事的連環凶殺案。案件中的罪犯自青少年時期就已經常入獄,長大後更多次假冒身分行騙劫殺。

作者簡介:

漢克‧阿德勒(Hank Adler)是加州查普曼大學(Chapman University)的一名副教授,在公共會計領域工作了三十多年,最近20年是德勤(Deloitte & Touche)會計師事務所的頂級合夥人。

原文: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觀點,並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立場。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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