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9月12日訊】(英文大紀元記者Zachary Stieber報導/高杉編譯)週五(9月10日),一個上訴法庭法官小組決定,暫時保留德克薩斯州的禁止大多數墮胎的新法律,這是關於此類法律的最新裁決。
墮胎提供者在7月份對該法律提起訴訟,稱9月1日生效的德克薩斯州《參議院第8法案》(Texas Senate Bill 8)是違憲的,應該被禁止執行。
該法律禁止在沒有檢測胎兒心跳的情況下實施墮胎,並禁止在檢測到心跳的情況下,除醫療緊急情況之外實施墮胎。
但是州政府官員不被允許親自執行這項措施。取而代之的是,這項不尋常的法律,允許普通公民對涉嫌實施非法墮胎的醫生,或涉嫌幫助或教唆他們墮胎的其他人提起訴訟。
墮胎提供者在他們的訴訟中,將德克薩斯州的法官當作被告,要求法院禁止他們以任何方式參與有關新法律的審理。他們還起訴了德克薩斯州總檢察長肯‧帕克斯頓(Ken Paxton)和其他幾名州政府官員。
早些時候,一些試圖阻止該法律生效的努力,均被幾家法院駁回,其中包括美國最高法院在內。
在最新的裁決中,第五巡迴上訴法院的三名法官表示,原告採用了一種「新奇的策略」 (novel strategy),試圖阻止德克薩斯州法官受理任何就根據《參議院第8號法案》提起的任何訴訟。他們認為,針對法官的訴訟是「未抓住根本」,因為現有的最高法院判例,將法官排除在他們可尋求訴訟的範圍之外。
法官們表示:「眾所周知,在挑戰州法律是否合憲時,擔任裁決者角色的法官並非是合適的被告。」
他們表示:「當法官以裁決者的身分行事時,他們是無私的中立者,不在該案的審判結果中摻雜個人利益。原告認為,挑戰不利的州法律的方式就是起訴州法院法官,這是荒謬的。因為他們不僅要遵守州法律,而且還要遵守《美國憲法》和聯邦法律。」
法官們還表示,帕克斯頓等州政府官員被告,與新法律沒有「執行方面的聯繫」,因為新法律明確禁止他們自己執行新法律。
唯一的個人被告是馬克‧迪克森(Mark Dickson),原告將其描述為「被指派強制執行打著州法律幌子的《S.B. 8法案》」,他的要求暫緩執行下級法院命令的動議,也得到了批准。因為法官們發現,在涉及司法權問題時,他的動議與其他被告的動議相聯繫。
專家小組得出結論,德克薩斯州法律的合憲性存在嚴重的問題。但是,他們引用最高法院最近對該案件中一個初步禁制令的裁決稱,聯邦法院不應該在尚未裁定司法權問題的情況下繼續審理該案。因為這樣做將帶來危險,會「授予未經選舉產生的法官,去監督由選舉產生的政府部門的決定的一般權力。」
他們寫道:「鑒於這一不容協商的原則,在我們的法院考慮聯邦司法部門是否有權受理這一新的訴訟前,我們不能允許該訴訟繼續進行。」
在該上訴法院小組中,兩名成員由唐納德‧特朗普任命:美國巡迴法官凱爾‧鄧肯(Kyle Duncan)和庫爾特‧達米安‧恩格爾哈特(Kurt Damian Engelhardt)。此外還有羅納德‧里根任命的保守的第五巡迴法院的美國巡迴法官伊迪絲‧霍蘭‧瓊斯(Edith Hollan Jones)。
這項裁定將案件提交上訴法院全體法官審理。在法院考慮雙方的論點之前,該法律仍然被保留有效。
作為主要原告的墮胎診所「所有女子的健康」(Whole Woman’s Health)沒有回應置評請求;提起訴訟的「德克薩斯州美國公民自由聯盟」(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of Texas)也沒有回應;個人被告迪克森的律師也沒有回應置評請求。
責任編輯:李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