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9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馨綜合報導)美國司法部長梅里克‧加蘭(Merrick Garland)週四(9月9日)宣布,針對德克薩斯州為禁止懷孕6週以上的墮胎所實施的法律,司法部已經向聯邦法院提起訴訟。
德州州長格雷格‧阿伯特(Greg Abbott)今年5月簽署了該州的《心跳法案》(Heartbeat Act),也稱S.B.8法案。 該法案規定,一旦醫務人員能夠檢測到胎兒的心跳——通常在懷孕6週左右時,就禁止墮胎。該法案還賦予人們權利,可以起訴在該州提供墮胎服務的診所或幫助婦女墮胎的人。
加蘭在週四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根據最高法院長期以來的先例」,該法律「顯然是違憲的」。
他還說,該州新墮胎法的意圖很明顯,是「通過儘可能長時間地阻撓司法審查,來阻止婦女行使其憲法權利」。
加蘭警告說,德州的法律「可能會成為其它州類似行動的典範」,並希望人們想像一下這「將會對我們社會造成的損害」。
阿伯特的新聞發言人蕾娜‧埃澤(Renae Eze)在聲明中回應了這項訴訟。她說,「最寶貴的自由是生命本身。德克薩斯州通過了一項法律,確保每個有心跳的孩子的生命都不會受到墮胎的蹂躪」。
「我們相信,法院將維護和保護這一生命權。」埃澤表示。
德州的新法律已於上週三生效。該州的墮胎服務提供者和其他自由派人士上週提起緊急上訴,請求美國最高法院發布禁令,阻止該法律執行。
但最高法院上週三晚上以5:4的表決結果,否決了上訴中的要求,允許德州繼續實施新的墮胎法。
不過最高法院的這項命令沒有正式簽署,它只是表示,原告在他們的案例中沒有恰當地解決「複雜而新穎的先行程序問題」。
最高法院9名大法官中,5名保守派法官反對阻止德州執行該法,首席大法官約翰‧羅伯茨(John Roberts)則與3名自由派法官持相同的立場。
德州這項新法是自1973年最高法院裁決「羅訴韋德案」(Roe v. Wade)以來,美國針對禁止墮胎所制定的最嚴格的法律。最高法院的裁決也再次引發了對「羅訴韋德案」是否會被推翻的關注,自由派人士對此做出強烈反應,拜登政府司法部對此提起訴訟即是其中一個表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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