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8月02日訊】四川遂寧市政法委殘酷謀害眾多的法輪功學員,其中包括恐怖、凶殘的虐殺案例,涉嫌活摘器官,在此列舉明慧網報導的兩例。
彭方建被害死 腦後有一個大洞
四川遂寧市仁里鎮法輪功學員彭方建在靈泉寺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後,家人見到遺體面部青腫,頭上有嚴重傷口和殘留的血跡,腦後有一個大洞;兩眼圓睜,面部表情呈極度痛苦狀,張大著嘴,雙手伸直,兩手拳頭緊握。
家人不禁要問:為什麼腦後有一個大洞?他的面部表情為什麼那麼痛苦?他是否被活摘了器官或腦髓?
彭方建,男,時年45歲。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迫害後,他多次被非法關押。
2002年7月下旬,他從綿陽新華勞教所被釋放回家;2003年1月28日上午,在家中被遂寧仁里鎮派出所警察饒軍、鎮「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主任袁小林、「610」成員胡宗成、鎮法制辦張康平等人綁架至仁里鎮派出所關押。
期間派出所所長段守昆向其家人索要5萬元錢才放人。家人因拿不出那麼多錢,三天後彭方建被轉至靈泉寺看守所非法關押。
彭方建絕食抵制迫害,於2003年2月10日被虐殺。
2月11日,村幹部通知彭方建的家屬去見遺體,然而遺體卻被連夜拉到了火葬場。
家人去後見到遺體,看到上面提到的慘狀。當時遺體是被警察從看守所的地下室拖出來弄上車的。
彭方建被迫害致死後,他的老父親也悲憤去世。遂寧仁里鎮政府的一位工作人員曾向明慧網記者證實了彭方建的死亡消息。仁里鎮派出所警察對此稱:「人死了。這是國保大隊管的,不屬於我們管。」
李憲民被剖腦開膛
李憲民,女,51歲,曾經是遂寧市射洪縣社會保險局股長。在中共的迫害中,她因修煉法輪功被撤銷此職,並被多次綁架、關押、勞教、停發工資。
2005年2月1日中午11時,李憲民到縣政府招待所參加親友的團年宴,被4名「610」便衣特務強行綁架抬上車,劫持到縣看守所非法關押。
歷經65天的酷刑折磨和非人的迫害,李憲民於2005年4月7日半夜1時,在射洪縣看守所被迫害致死。
李憲民被非法抓捕後,惡人還抄了她父母的家。兩位近八十歲的老人受了驚嚇,其父精神受到嚴重打擊,於2005年2月中旬驚嚇而死;母親至今怕見生人。
在迫害過程中,縣國保大隊長周淵惡狠狠地對李憲民說:「這回不把你整進去,算我手藝瘟(愚笨)。」
4月6日上午,李憲民感冒發冷,報告給了看守所警察。警察一直不理,拖至下午2點,才叫了一個曾經當過獸醫的姓蒲的人(此人是射洪武安人)來輸液,不久李憲民又拉又吐。
晚上7點,看守所所長王某和獄醫叫警察楊秀將李憲民送進醫院。醫生要求李憲民住院,但楊不讓她住院治療,要將她帶回看守所輸液。
晚上9點多,李憲民回到看守所後又被輸了不明藥物,之後全身發冷,眼睛鼓起;10點左右,就被迫害致死。(註﹕李憲民在看守所的情況是獄卒敘述的,真實情況只有看守所王所長和獄卒楊秀知道。)
家屬趕到時,看見遺體頭顱已被剖開又縫合好,腸子擺在地上。主刀醫生——遂寧人民醫院病理科主任梁海橋將所有器官帶到遂寧去了。參加解剖的單位及人員還有:市檢察院龍處長、縣政法委、縣「610」、縣檢察院、縣看守所。
李憲民是被活摘器官,還是死後被剖腦開膛取走器官、腦髓?
中共為了掩蓋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的真相,讓受害者的家屬見不到死者屍體。
在成都,至少有三位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沒能見到遺體。
其中包括托福教師沈立之、畢業於成都電子科大的原紅光七分廠職工吳明忠。兩人都是三十歲左右、風華正茂的青年男子。
吳明忠於2002年大年三十被金牛區警察綁架;7天後,家人被通知領骨灰盒。沈立之被綁架一年多後,他家人才見到其骨灰。
還有一位是45歲的女性法輪功學員胡紅躍。警察稱她是「餓死的」,但卻不許她的單位和家人見遺體。
自2006年海外媒體曝光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後,加拿大資深人權律師大衛·麥塔斯(David Matas)、加拿大前亞太司司長大衛‧喬高(David Kilgour)以及中國問題專家伊森‧葛特曼對中共強摘器官做了大量的調查。他們的調查報告結果顯示,中國器官移植手術數量每年約為6萬~10萬例;從2000年至2016年,約高達150萬例;器官的主要來源是法輪功學員。
調查中共強摘器官的「獨立人民法庭」(Independent people’s tribunal)於2019年6月17日在倫敦宣判結果,判定中共活摘良心犯器官的行徑已存在多年,並仍然存在,法輪功學員是器官供應的最主要來源。
近年來,國際社會越來越認識到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的罪惡,更多地頒布了制止中共此罪行的決議案,例如:
2020年12月16日,美國三位國會參眾議員提交了「停止活摘器官法案」。
這是繼2016年6月13日美國國會眾議院全體通過343號決議案之後,針對中共活摘法輪功學員器官罪行提交的最新法案。
2021年1月至6月,弗吉尼亞州14個縣通過關於抵制中共活摘器官的決議案。
明慧網原文: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