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7月16日訊】(大紀元記者徐綉惠洛杉磯報導)加州大學(UC)和加州州立大學(CSU)要求所有師生在秋季返校上課之前完成疫苗接種,但部分家長與學生並不願意配合施打疫苗的要求,對疫苗的副作用存有疑慮。目前有三名加州州立大學奇科分校(CSU Chico)學生提告,該訴訟稱疫苗不安全,如果接種疫苗,從新冠中康復的人們「可能面臨嚴重疾病,包括死亡重大風險」。
目前就讀柏克萊(UC Berkeley)的華裔學生Laura表示,若沒有接種疫苗,需要有豁免證明,且上學要戴口罩、每週都參加學校的核酸檢測。雖然她並不很信任疫苗的效果,但Laura說:「我為了避免麻煩,還是接種了疫苗。」
Laura認為一般疫苗研發期都要長達十年以上,之前疫苗史上研發最快的也花了4年時間,輝瑞(Pfizer)和莫德納(Moderna)用幾乎不到一年的時間就完成最終臨床試驗,讓人很難信任,其中有太多不可控、不安全的因素。
Laura身邊很多人打了疫苗後都出現了不同程度的副作用,其中一個朋友打了以後手臂長了很多痘子,對於過敏體質者來說,打疫苗的風險很高。雖然她的身體並沒有出現明顯的不適症狀,但政府、學校強制的行為讓她感到很不適,她認為這已經侵犯到了自己的權利,因為「人應該有選擇的自由,學校並沒給我不打疫苗的選擇權」。
另一名學生家長陳太太則詰問:「疫苗如果是好的,為什麼還要這麼大力宣傳?」每個人的本能都是保護自己,誰都不想染疫生病,政府大力宣傳,代表有很多民眾覺得疫苗不安全、不可靠,但政府與絕大多數的媒體都一面倒的提倡,扼殺了另一種聲音,這讓她很沮喪。
陳太太說:「如果大家都覺得疫苗有效,大家都打了疫苗,已經不會被傳染了,那我沒打疫苗、不想被保護,是我個人的決定。一直用公權力、話語權逼人打疫苗,這是不是也反向說明疫苗其實沒有用?」
她認為現在的美國社會越來越分裂,不願意打疫苗者與願意打的人被分成了兩類人,形成某種對立與隔離。陳太太說:「美國社會向來尊重個人隱私,但現在學校要我們提供接種疫苗證明,這難道不算侵犯了個人醫療隱私嗎?」
陳太太覺得強制學生打疫苗根本就是剝奪人權,因為她認為疫苗比病毒還危險,她說:「我不願意冒風險去打疫苗,更不可能讓自己的孩子去冒風險。」
蔡玟慧律師表示,接種疫苗涉及公共安全,家長並不能以侵犯自由的理由要求豁免;雖然施打疫苗是個人意願,但不能以此為理由拒絕。家長必須要配合學校政策,或以宗教、醫療兩種方式尋求豁免。蔡律師表示,除非能證明學生接種疫苗會有高風險,需要出示醫師證明,才有機會獲得不打疫苗的資格。經批准豁免施打疫苗者,在校園或其它公共場合需保持戴口罩,以及配合相應的校園醫療測試計畫。
律師劉龍珠表示,若家長堅持不願讓孩子接種疫苗,可以利用宗教或醫療豁免兩種方式,但出示的證明也並不一定被學校接受,因為很難去說明自己是某宗教的教徒,且必須證明該宗教教義中有不可打疫苗的相關內容或戒律。但每間學校針對疫苗的處理方式都不盡相同,若家長真的不願意小孩打疫苗,或可選擇轉學。
律師周正烜則建議不願意施打疫苗的家長尋找有相同觀念的醫生出具證明,或是具體檢查小孩是否有過敏體質和其它不適合打疫苗的疾病;而以宗教歧視的方式尋求豁免比較難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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