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7月15日訊】加州要求上市公司實現董事會多元化的法律,正面臨著聯邦法院的挑戰,其中包括一項全美首例的要求:公司董事會必須有少數族裔成員。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總部設在德州奧斯汀的「公平董事會招聘聯盟」(Fair Board Recruitment)在週一(7月12日)於洛杉磯提交的一份起訴書中說,要求性別和種族平衡的法律所強加的「配額制度」違反了美國憲法,並傷害了尋求公司董事職位的其他人。早些時候,另一個保守派團體「司法觀察」(Judicial Watch)也在州法院對這些法律提出了兩起訴訟。
非營利組織「公平董事會招聘聯盟」由愛德華·布盧姆(Edward Blum)領導,他是長期的保守派活動家,也是平權行動的反對者。布盧姆曾帶領「學生爭取公平錄取公司」(Students for Fair Admissions Inc. )進行法律訴訟,以阻止哈佛大學將種族作為錄取的一個因素,但未獲成功。
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去年9月簽署了全美第一部規定董事會必須讓代表人數不足的社區成員進入董事會的法律。早些時候,2018年頒布的一項法律要求公共公司的董事會中至少有一名女性,違反者將被處以10萬至30萬美元的罰款。
「公平董事會招聘聯盟」在起訴書中說,這些要求通過減少股東價值損害了養老金領取者和其他投資者的利益;如果加州對多樣性問題進行了研究,就會發現「對公司董事會的招聘強加種族和性別配額,不可能為加州的公司帶來哪怕是一分錢」。
這些法律也受到了「司法觀察」在州法院的挑戰,該團體在兩項獨立的訴訟中說,加州納稅人的資金被用來「推動基於性別和種族的歧視性法律」是非法的。
加州總檢察長邦塔(Rob Bonta)的發言人沒有立即回應《洛時》的置評請求。◇
責任編輯:孟文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