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7月13日訊】山東棗莊市民孫玉梅「存銀行百萬元多年後僅剩1塊錢」案件,最終銀行敗訴。孫的存款被冒領與山東棗莊一銀行職員田豔有關,其至少還捲入十件存款冒領糾紛。目前田已被判刑十年半。
孫女士於2009年7月22日在原山東棗莊恆泰農村合作銀行恆泰支行處存款50萬元(人民幣,下同),2009年9月5日又在原山東棗莊恆泰農村合作銀行薛城支行永福北分理處存入50萬元。
恆泰農村合作銀行於2014年改制,就是現在的棗莊農商銀行。同年,孫女士持兩張存摺到銀行取錢,沒想到,銀行系統餘額顯示兩張存摺帳上只有1元。
為此,孫女士將棗莊農商銀行薛城支行告上法庭。2021年5月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上訴案被駁回,維持原判:向孫玉梅支付100萬元存款及利息。
目前,涉案人田豔的案情細節被曝光。
大陸財新網報導,孫玉梅的兩本存摺經有關部門鑑定,孫玉梅所提供的兩本存摺確實是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開具的,但存摺上印刷的交易記錄卻屬於偽造。
報導引述孫玉梅的代理律師劉煥平的話說,警方在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調取監控錄像以及取款記錄、流水和憑證等資料時,注意到了一個叫田豔的人。
田豔在接受訊問時承認,在2009年9月6日至9月13日期間,對九筆金額共計約50萬元的取款業務進行辦理並在客戶簽名處簽「孫玉梅」。而孫玉梅在當年7月21日存入銀行的50萬元,田豔僅承認3筆共計約30萬元的取款交易中,她在客戶簽名處簽「孫玉梅」並進行辦理,至於剩下約20萬元被取走的存款,雖然對應的《個人取款憑證》中客戶簽字「孫玉梅」,但田豔陳述「不知道是誰簽字的,有時候櫃員會直接替客戶簽」。
劉煥平表示,田豔是以孫玉梅的名義,分別在2009年的7月22日和9月5日去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開立了兩個新的存摺帳戶,但並沒有向存摺裡面實際存款,而田豔冒名開戶的兩個時間點恰好分別是孫玉梅本人去銀行開戶的第二天和當天。
劉煥平透露,田豔是另一家國有銀行職員,早先已經在銀行內部購買了一台淘汰下來的針式打印機以備作案。因為冒名新開的存摺交易頁上沒有任何存款記錄,田豔便自己打印了和孫玉梅的存摺上相同的存款信息,偽造了除帳號外和孫玉梅手上幾乎一樣的存摺。在調換了孫玉梅的「真」存摺之後,田豔當天就去棗莊農商行薛城支行取出了孫玉梅的一些存款,而孫玉梅從那天起拿到的則一直是田豔偽造的「假」存摺。
2018年,田豔以涉嫌偽造金融票證罪被判刑10年半,目前在監獄服刑。報導稱,原審的薛城區法院認定孫玉梅的前夫王士平與田豔之間存在關聯。
據《瀟湘晨報》報導,從2008年到2010年間,包括孫女士在內,受害人為10人,涉案金額超過600萬。這些被冒領的儲戶在2014年陸續將銀行告上法庭,要求銀行支付存款及利息。
責任編輯:許夢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