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民國第四屆海外十大傑出青年選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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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6月18日訊】2021年中華民國第四屆海外十大傑出青年選拔辦法出爐。選拔的宗旨和條件如下:

一、宗旨:財團法人海華文教基金會(以下簡稱本基金會)為獎勵海外傑出青年,表揚其努力成就,並提升華裔青年之優質形象,特訂定本辦法。

二、候選人條件:

(一)年齡:25 歲以上至 45 歲(含)。

(二)資格:具有中華民國國籍或父或母為中華民國國民且連續僑居 10 年以上之青年(每年停留海外半年以上並具良民證)。情形特殊者,得另予考量。

(三)性別:男女不拘

三、遴選標準:

(一)在政治、文化、教育及體育等方面有重大成就者。

(二)在科技方面,有重大發明或發現者。

(三)從事生產與商業經營,對民生有顯著貢獻者。

(四)在國際競賽中獲得優勝,提升台灣能見度者。

(五)對僑界有重大貢獻,足為僑界楷模者。

(六)積極參與僑務或僑社活動,足堪表率者。

四、推薦方式:

(一)由各地僑團組織、駐外館處推薦候選人。

(二)推薦時請填用規定之推薦表,除填寫優良具體事蹟及推薦單位綜合意見外,並提供佐證資料文件。

(三)請附候選人優良事蹟及相關照片。

五、推薦時間:即日起至 2021 年 7 月 15 日止

六、評選方式:

(一)初選階段:推薦單位填具推薦表送當地駐外館處或海外文教服務中心 7月 15 日前函轉本會。

(二)決選階段:由主辦單位邀請專家、學者及社會賢達組織評選委員會,就各初選合格案件,經決選程序提本基金會評定得獎人選。

七、評選與公布:預定於 2021年7月完成複選及決選、並於9月底擇期表揚得獎者。

八、獎勵及表揚:

(一)得獎者由本基金會頒贈海外十大傑出青年獎座一座、獎狀一紙,並邀請來台接受公開表揚、參訪考察及分享海外經驗及成功歷程。

(二)得獎者應親自回國出席領獎和參訪考察(未能親自出席頒獎典禮及參加活動者,視同放棄)。

(三)得獎者應參加本基金會所安排有關企劃宣傳培訓課程。

(四)得獎者須簽署宣傳同意書,於未來 2 年期間參加行銷台灣計畫。

(五)本基金會提供僑居地往返台灣之經濟艙機票定額補助,在台膳宿、交通並由本基金會全程安排;活動預計4天3夜,包含頒獎典禮、青年圓夢論壇、企劃行銷培訓課程及拜參訪等。

九、其它

(一)受推薦人之相關資料,無論是否入選,均不予退還(請自行備份)。

(二)所推薦人員於本基金會核定前,有職務異動或意外事件發生,推薦單位應隨時知會駐外館處轉知本基金會。

(三)經推薦獲獎人員,有不實或舛錯者,撤銷其資格。

※附表:2021 年中華民國第四屆海外十大傑出青年選拔推薦表

※聯絡資訊:本基金會地址:台北市中正區公園路 30 號 7 樓

電話:02-23145080 傳真:02-81927363

電子信箱:occeftw@gmail.com◇

責任編輯:郝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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