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6月15日訊】近日獲悉,吉林省琿春市殘疾人、法輪功學員張俊玲被劫持到延吉看守所非法關押。
報導,張俊玲,62歲,三級殘疾(左小腿截肢)。2019年正月初十,她被琿春市公安局、琿春市國保大隊警察跟蹤綁架,並非法抄家、搶劫。
張俊玲被非法關入拘留所15天,拘留期滿後,辦案單位送她去體檢,企圖加重迫害她。因身體狀態非常不好,當日她以「監視居住」回到家。
自此,社區人員、第三派出所警察就不斷打電話給她或到她家中騷擾。
2019年6月初,張俊玲接到琿春市檢察院的電話,讓她去檢察院一趟。她因身體狀況不能前去,被告知公安局人員要去她家。
6月10日,幾個不明身分的人來到張俊玲家,不報姓名,帶著電腦,說是補充材料,問她法輪功書籍是從哪裡來的等,讓其在構陷材料上面簽字,並簽不修煉法輪功的所謂「保證書」等,被她拒絕。
9月26日,吉林省延邊州龍井法院對張俊玲非法庭審,不到半小時,就匆匆給她「定罪」。因身體緣故,她被非法判緩,監外執行。
自從2019年初她遭拘留所迫害以後,她小腿截肢處損傷,一直不能穿假肢行走,只能坐輪椅。此外,中共不法人員對她持續騷、威逼放棄修煉,給她及家人身心上造成極大傷害。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