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4月08日訊】自1999年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前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刑庭庭長夏元祥對眾多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
夏元祥在幕後指揮,夥同雙城區法院副庭長胡業林冤判法輪功學員。
夏元祥,出生於1964年10月16日,1997年12月,任審判監督庭庭長;2002年7月,任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2008年6月,任刑庭庭長兼審判委員會委員,直至2018年5月落馬被查。
以下是夏元祥迫害法輪功的部分案例:
互相推諉 非法判刑
2016年3月30日,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非法庭審被警察翻牆入室綁架的法輪功學員裴廷久、王永久。
非法庭審前,於3月28日辯護律師到法院給副庭長胡業林多次打電話,胡不接,又給庭長夏元祥打電話,夏謊稱胡業林去哈爾濱審案子了。
次日早上8點半,律師再到法院裡找胡業林,未找到;幾次打電話,他也不接。律師又給夏元祥打電話,夏說這事自己不管歸胡業林管。律師多次被夏和胡借故推諉,不予接待。
2015年12月30日,裴廷久、王永久被哈爾濱市雙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構陷,法院立了案。
最後兩人被雙城區法院非法判刑1年,劫入哈爾濱呼蘭監獄迫害。
孫同慶被祕密非法庭審
2016年12月9日,法輪功學員孫同慶被非法關押八個多月後,雙城法院在沒通知其家屬及律師的情況下,對他非法庭審。
法庭上只有法官胡業林、兩個陪審員、兩個法警、一個警察、公訴人張振廷。
張振廷以孫同慶曾被非法「勞教兩次」而提出「從重處罰」。孫同慶當庭提出煉法輪功做好人無罪時,張振廷則當庭辱罵孫同慶,並威逼:「再說法輪功,判你7年!」胡業林對張的囂張默不作聲。
2017年1月,法院對孫同慶非法判刑5年。
王宏濱再遭誣判9年
王宏濱(王洪彬)1970年6月出生,家住哈爾濱市松北區,曾被非法勞教1年;2003年2月,又被哈爾濱市太平區法院非法判刑10年。
2016年5月6日晚9點左右,雙城區公安局警察跨管轄區闖入王宏濱家中將其綁架並抄家,搶劫家中法輪功書籍等私人物品。
王宏濱被劫持到雙城區拘留所非法關押。
同年9月13日,王宏濱被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非法庭審;10月13日,被誣判9年、勒索5000元。
康昌江遭冤判14年
2011年11月13日,康昌江被黑龍江省公安廳直屬公安局警察夥同雙城警察共十餘人破門而入綁架、抄家,劫持到雙城公安局刑警隊遭刑訊逼供,持續兩個小時左右。
康昌江的上下牙齒共被打掉十餘顆,原來1.5的視力明顯下降,右眼看不清3米以外的東西;右耳聽力受損,肋骨被打斷一根,面部腫脹,雙手麻木並傷痕累累。
當晚,康昌江被劫持到哈爾濱市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40天後,又被轉回雙城看守所關押。
2012年5月28日上午9點,雙城市法院對康昌江等6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康昌江被冤判14年重刑。
雙城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對此作為雙城區法院刑事審判庭庭長夏元祥負有直接責任。
制裁迫害人權的惡人,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27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
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迫害法輪功的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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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