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優秀警督查卓琳被無辜辭退 申訴無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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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4月03日訊】查卓琳,原河南省禹州市公安局產業聚集區中心派出所警察,三級警督警銜。2020年8月,被禹州市公安局非法辭退,當時距離查卓琳退休僅剩兩年時間。

在覆核申訴過程中,查卓琳因受到很多歧視和侮辱,精神受打擊,出現半身不遂症狀。

報導,禹州市公安局辭退查卓琳的理由根據是所謂的《公務員法》和《公務員辭退規定(試行)》。實質上,根本原因是他們逼迫查卓琳放棄修煉法輪功,放棄信仰「真、善、忍」。

「違心的保證不能寫」

查卓琳18歲從軍,守邊疆,抗洪搶險衝在第一線,多次受到部隊領導表彰,三次榮立三等功。轉業後,他被分配到禹州市公安局。

在公安局21年,查卓琳是有口皆碑的好人,為人忠厚善良,工作兢兢業業,多次被提拔、表彰。修煉法輪大法後,他更加從內心嚴格要求自己,每到一個地方,都身先士卒,髒活、累活搶著幹,不做任何損人利己的事,還經常開著自家的車出警,卻從不用公款加油等。

此前,查卓琳因工作身體累垮,痛風、高血壓、腰椎間盤突出,多種病症折磨著他。修煉法輪大法後,他一身病不翼而飛,精神面貌煥然一新,也能更好地工作。

他表示,做人得有起碼的良心,違心不修煉法輪功的保證不能寫。面對上級的施壓和親人的恐懼,查卓琳在痛苦中選擇沉默。

大約從2019年10月份開始,禹州市公安局紀委、國保人員多次找查卓琳談話,逼迫他放棄修煉法輪功,要求他寫保證,並威脅說:「你不寫保證書就辭退你,再把你老婆也抓起來!」

查卓琳八十多歲的老父親聽到這個消息,非常害怕,整天為兒子和兒媳提心吊膽,在痛苦中離世。

辭退違反《憲法》

查卓琳在接到非法《辭退通知書》之後,依法向上級提出覆核,指出因為自己堅持信仰,就被禹州市公安局辭退,違反了《憲法》。

禹州市公務員局相關人員告知查卓琳,其實真正做「辭退」決定的還是公安局,建議他再去公安局找相關領導反映。

2020年9月期間,查卓琳多次到公安局找相關領導溝通,希望他們撤銷「辭退」決定。局長俎軍民一直不接電話,每次都讓政治處主任徐正奎和張曉光出來敷衍查卓琳。

查卓琳多次到公安局反映情況後,就被門衛刁難,後來得知是領導交代不讓他進。

2020年9月15日,是市紀委書記劉璐的接待日,查卓琳遞交了請求。可是排在後面的人都接待了,查卓琳卻從上午等到下午,無果而歸。

公安局當初非法辭退查卓琳時,承諾給兩年的辭退費,按月發。

2020年10月,查卓琳去公安局問辭退費的事,門衛不讓進,查卓琳聯繫主任徐正奎,見面後,徐正奎說:「你現在申訴,不能發。」

2020年10月15日,查卓琳在信訪局見到崔國輝副局長。崔國輝說,你這個問題沒人給你解決,還說國家都定性了等等。查卓琳說:「國家沒有一部法律規定煉法輪功違法,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的權利。」

2020年12月份,查卓琳去公務員局詢問情況,主任劉新苗說:「維持原決定。」並說:「你煉法輪功,共產黨就不給你開工資,就不給你飯吃。」

查卓琳說:「這是信仰問題,憲法規定信仰自由。」

劉新苗說:「國家已經定性法輪功是×教。」

查卓琳說:「國務院、公安部定性×教的文件沒有法輪功,到目前為止,沒有一部法律給法輪功定性。」

此後,查卓琳去公務員局拿《申訴決定書》時,問劉新苗:「要再訴的話,有沒有時間限制?」劉不耐煩地說:「不知道。」並反問:「你還不服?」查卓琳說想再訴,請他告知許昌市公務員局的地址和電話。劉新苗態度蠻橫地說:「自己去查。」

一天,公安局控審科打電話讓查卓琳去一趟,說局長通知的。查卓琳去了控審科。到了那裡,一個女的就給查卓琳照像,隨後拿出幾張紙,讓查卓琳簽字,說是信訪局的答覆。

查卓琳說:「去信訪局,局長就沒接待我,也沒看我的材料,我簽什麼字?」

查卓琳拒絕簽字。局長來了,跟著的人有錄像的,有記錄的,有錄音的。局長說了些場面的話,藉故要開會,起身走了。

查卓琳是個老實巴交的人,平時不善言辭。不公平的待遇使他受到很大傷害。

明慧網評論說,因修煉法輪大法,禹州市公安局相關領導就為所欲為,任意剝奪一個人的工作和生存權,國家的憲法成了一紙空文。

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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