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4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馬維芬綜合報導)F.I.R.飛兒樂團前主唱Faye(詹雯婷),2018年突然傳出退團,不過單飛後,與老東家華研及恩師陳建寧因合約問題鬧上法庭,Faye不滿授權陳建寧談合約時被偽造簽名,控告3人偽造文書,陳建寧則反控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
而今(15)日判決結果出爐,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陳建寧等3人及Faye均為不起訴處分。
Faye是F.I.R.飛兒樂團組團後的第一任主唱,2004年靠著電視劇《鬥魚》片尾曲《Lydia》迅速走紅歌壇,直到2018年2月爆出退團事件。同年10月,Faye以本名詹雯婷加盟亞神音樂。之後F.I.R.也公布新主唱韓睿再出發。
不料,Faye單飛後,卻傳出Faye與陳建寧及前東家華研國際鬧翻的傳聞。
據媒體報導,Faye認為在F.I.R.擔任主唱時,當樂團加盟華研音樂後,有份合約上有關她的履約保證書,當時她並未簽約,也未授權給他人代簽,不滿團長兼恩師陳建寧涉嫌偽造其簽名與華研簽約。因此控告陳建寧及華研高層等人偽造文書。
陳建寧這方也反控,指Faye親自在合約相關文件上簽名,還授權由他代為處理,不解為何會被告,因此反控Faye涉嫌誣告及妨害名譽。
對於Faye指控陳建寧偽簽的部分,檢方就書面文件的簽名筆跡送請刑事局鑑定後,發現與Faye的親筆簽名相符,但釐清Faye簽的「保證書」並非「簽約」,故不構成偽造文書,可能是雙方授權談合約的過程中間有些誤會。
而至於Faye被控誣告及妨害名譽部分,檢方則考量陳建寧曾向Faye的經紀人指出「Faye總是忘東忘西」,他也不怪Faye,認定應是Faye當初忘記自己簽過名,並無誣告等犯意,因此也將她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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