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3月23日訊】(大紀元記者葉澤宇香港報導)2019年10月,特首林鄭月娥援引《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緊急法」)發佈《禁止蒙面規例》(「禁蒙面法」),多名民主派人士先後對此提出司法覆核。最終終審法院裁定政府勝訴。敗訴的民主派人士向法庭申請毋須支付訟費,遭到政府反對。終院昨日頒佈判詞,指案件涉及重大公眾利益,故不設任何訟費命令,民主派人士毋需向政府支付訟費。
終院指出,本案屬《基本法》生效以來,政府首次援引「緊急法」行使緊急權力,有關法例是否合憲明顯涉及公眾利益,且各申請人在訴訟上並無任何私人利益,認為有足夠理由相信,各申請人是基於公眾利益而提出是次訴訟,故不設任何訟費命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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