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3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宜君紐約報導)紐約州長庫默在週二(3月9日)簽署《COVID-19緊急保護小企業法案》( COVID-19 Emergency Protect Our Small Businesses Act),讓原本3月31日到期的「禁止驅逐租客令」,再度延期至5月1日。
「商業經濟發展與小商業委員會」主席與主要提案的州參議員卡普蘭(Anna Kaplan)於週二發聲明表示,該法案能讓小企業主暫時免於陷入被驅逐和取消抵押品贖回權的困境,為小企業主提供了生存的機會,使他們有機會重新站起來。
週二已經生效的《COVID-19緊急保護小企業法案》對商業租戶和房東而言,主要有三方面影響:(1)禁止驅逐小企業。該法案要求2021年5月1日前,禁止驅逐50人及以下的小企業;另有條件困難申告表給小商業主與房東利用,兩方均可陳情因疫情遭受的經濟損失。(2)防止小企業喪失抵押品贖回權。該法案禁止雇員少於/等於50人、或者租用的房產少於/等於10間的小企業喪失抵押品贖回權。(3)禁止在延長信用(Extending Credit)中使用負面信用報告和歧視:該法案為小企業主提供了稅收留置權保護和負面信用報告保護。
據紐約州參議會公告顯示,由於立法機關與州府已經達成協議,當《COVID-19緊急保護小企業法案》經過州長簽署,正式成為法律後,禁止驅逐租客令的保護範圍將擴大到雇員少於或等於100人的小企業,以及在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5月15日之間,因為行政命令或衛生部門命令,導致兩週或更長時間內無法面對面運營,員工數500人以下的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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