插手重判惡俗維基案 茂名中院被指劣跡斑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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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2月1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採訪報導)近期,一群大陸年輕人在「惡俗維基」專案中被重判引發外界關注,承辦此案的二審廣東茂名中級法院也隨之進入人們的視野。海外媒體報導,該法院劣跡斑斑,曾72次對法輪功學員冤案維持原判。

去年以來,由於海外支納維基網站上出現習近平及家人、以及中共高官及家屬的戶籍和照片,中共警方全國範圍大肆抓捕國內惡俗維基會員,數百名年輕人被抓,24人遭重判,其中年僅20歲的惡俗維基網運維技術人員牛騰宇被以「主犯」重刑14年,並遭受酷刑逼供。

「惡俗維基」管理員陳明在接受大紀元採訪時表示,惡俗維基的創辦是為了揭露網絡社區中一些作惡的人物和團體,為了維護社會正義,也是提供一種公民就公共事務發聲的途徑。

「當時這種行為曾受大陸媒體包括一些黨媒官媒提倡。比如,2008年CCTV專欄介紹人肉搜索,稱其為查明真相、揭露事實和維護公平的手段。」他說。

陳明認為,但是當這些行為的對象是作惡的中共高官和家屬的時候,中共當局就要嚴審重判,還要抓相關網站的無辜人士來頂罪邀功。

2020年末,「新惡俗維基」(相對於遭茂名警方大搜捕的「惡俗維基」)由前支納維基和紅岸管理員重新建立。為了揭露茂名事件黑幕,站點開設了「茂名公檢法政」專欄,公布了包括判決書在內的多份內部文件。

陳明強調,茂名大搜捕之前,「惡俗維基」的立場是不主動涉及敏感政治問題;大搜捕之後,「新惡俗維基」主動揭露茂名惡俗冤案詳情和一些高官和習家屬的信息,還有一些其它的國安卷宗。這是為了紀念大搜捕事件中受害的管理層和活躍編輯者。

「這是為了向茂名警方復仇,報復茂名公安和國安對惡俗維基管理員的濫捕和對舊站編輯者的威脅、恐嚇和騷擾行為;是茂名冤判導致這麼多人無法信任中共,最終跳反。」他說。

律師要求法院開庭審理

茂名中級法院法官張書銘是「惡俗維基」專案二審承辦人。據該專案給省院的匯報資料顯示,「該案計劃作書面審理而不打算開庭審理。我院已於2021年1月30日對該兩案共7名上訴人做了提審訊問,現等二審律師的辯護意見,即可結案。」

牛騰宇的代理律師黃漢中日前向記者確認,此案法院不開庭審理的跡象很明顯,要求律師儘快提交辯護意見。

黃律師至今沒有看到完整的案卷,他表示沒辦法提出辯護意見,同時要求法院開庭審理。曾有律師越過期限不提交辯護詞,被法院投訴到律協,說律師不履行職責。但法院也照判不誤。

黃漢中律師沒能從法院拿到案卷,只好從一審律師那裡借到了部分案卷,包括光盤、照片。他還坦承,牛騰宇案特別棘手,代理此案承擔風險。他此前代理余文生案時接受外媒採訪就被警告過。

對於該案,有人估計法院會駁回上訴,維持原判。大陸法院同類案件簡單粗暴處理,基本上二審很難開庭審理。

而該案二審承辦人張書銘被指同樣介入了一審,是提出重判的法官之一。

上訴人的家屬表示,為了保證一、二審結果一樣,一審的時候二審法官會去介入判決結果,這個二審法官就是張書銘。如果這個案子被重審,那就是法官工作不力,會受罰,因此他們會這麼操作,好給上面一個滿意的交代。

張書銘的辦案方式被指有三不作風,即「不查證、不判斷、不開庭」。所謂「不查證」即無視任何辯護方提交證據和鑑定意見;所謂「不判斷」無視材料真實性、有效性、合法性,無條件接受公訴方或一審法院提交的任何材料;所謂「不開庭」即為「書面裁判」,並不實際開庭。

另一披露中共官員信息的網絡平台「孤兒館展覽館」的管理員也告訴記者,茂名市中級法院刑事審判第二庭副庭長張書銘,干擾司法公正,違規插手干預一審結果,重判「1902136專案」無辜受害者,因劣跡斑斑多次被人舉報。

此外,酷刑逼供牛騰宇的茂名茂南網警大隊隊長楊觀耀,其妻子名下的車是奔馳GLS450,價值一百多萬,而她只是普通公務員。

法院成迫害工具 曾72次對法輪功冤案維持原判

記者注意到,茂名市中院被指是迫害法輪功的工具,多次被明慧網曝光。而張書銘是主要責任人之一。

據明慧網報導,廣東省茂名地區是廣東省迫害法輪功最嚴重地區之一。中共迫害法輪功的二十年間,茂名地區被證實至少32人被迫害致死,被公布出來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至少有72人。茂名市中級法院對這些一審法院冤判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都是維持原判。

報導援引內部消息稱,一審法院聽命於二審法院(茂名市中級法院)的意見。在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後,茂名「610」就與茂名市公、檢、法等單位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頭目就開會合謀構陷誣判法輪功學員。一審法院非法判刑後,茂名市中級法院對冤假錯案仍然維持原判。

2017年10月中共「十九大」之前,茂名地區610綁架了當地多名法輪功學員,其中曹君藝後被茂名市茂南區法院非法判刑2年。曹君藝和家屬上訴,律師向茂名市中級法院遞交了曹君藝的上訴材料。可是茂名市中級法院法官張書銘,仍然不採納律師的合理合法的法律意見,維持原判。家屬聘請律師申訴,張書銘交待下屬不讓維權律師閱卷。當時律師到茂名市檢察院控告張書銘違法行為。

預先非法裁決

據明慧網報導,2019年12月2日上午,廣東茂名市電白區法輪功學員林麗珍與兒子吳朝棋、妹妹林為燕梅一家三人被茂名市中級法院非法宣判:維持原判,裁定書的落款日期卻是2019年11月12日。而茂名中院卻通知律師要在11月15日提交辯護詞。

當時茂名市中級法院審判長即是張書銘。張書銘不敢見家屬聘請的四位律師,律師們進到接待室後,才被告知「張法官臨時有事不能來」。律師們向法院表達了要求法院開庭的意見,認為不開庭,案情事實無法澄清,一審法院的錯誤無法糾正,容易造成冤假錯。張書銘不僅不見律師,也未與林燕梅、林麗珍、吳朝棋三人見面。

報導分析說,張書銘明目張膽違法,已提前在11月12日就做出了「不開庭、維持原判」的決定。

此外,在茂名遭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還包括:茂名市二建退休老人鄭保修煉法輪功先後被勞教二次、判刑七年,出獄不久含冤離世;廣東省高州市勝利農場退休職工、公認的好人吳祖強被非法判刑八年,其兒子吳先金、原廣東省汕頭大學醫學院臨床醫學專業九六級本科生被迫退學,後被三次勞教(共六年),遭受毒打與種種虐待,野蠻灌食、強制洗腦等迫害;退休優秀中學教師麥治中被冤判七年,目前還被關押在廣東省四會監獄迫害;殘疾人柯鄭基被兩次冤判;知識分子梁錦春被兩次誣判,被迫離婚;退伍軍人李坤、梁桂芬一家三口被誣判……

責任編輯:李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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