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11月05日訊】(英文大紀元專欄作家Peter Stockland撰文/吳約翰編譯)其實,我的反應有點慢半拍,直到9月底,我才意識到COVID-19疫情,已經從醫學上的全球大流行病變身成道德恐慌了。
明顯催生了這種道德恐慌的就是疫苗強制令的出現,它將保護人們不受病毒侵害的「神奇」前景變成了一種手段,有效地迫使人們「為服從而服從」。任何「接種疫苗可以自由選擇」的理念,都瞬時被社會整合的迫切要求所廢止,其凶猛程度和默契程度,堪比「宗教排斥」(譯者注:religious shunning,指一個教派或會眾正式決定停止與某個人或某個團體的互動,並遵循一套特定規則;有別於逐出教會,但可能與之有關)。
即使是對受《憲法》保障的權利與自由的呼籲,也沒有得到理性的反駁、沒有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來證明強制令滿足更大利益。帶著對提出呼籲者的強烈蔑視,一股解僱狂潮洶湧而來。那些對「強制令威脅自由」發出警告的人,即使他們按要求注射過兩劑疫苗,也被列為拋棄排斥的對象。
一個縮影就是《環球郵報》(Globe and Mail)專欄主筆約翰‧伊比森(John Ibbitson)在9月30日的選後分析中,極力要求國會議員(即新當選的保守黨黨團成員)如果拒絕立即接種疫苗就要馬上辭職。這比起反對黨魁北克集團(Bloc Québécois)要求拒絕這些議員踏入下議院,可謂有過之而無不及。伊比森宣稱,對半途而廢的措施受夠了,然後就宣布這些拒絕接種的人是對民眾、特別是兒童的「威脅」。而只假定有危險、根本不見得有危險的「威脅」,顯然不能用於制定聯邦法律。
作為久負盛名、成就斐然的時評專欄作家,約翰・艾比森當然有權在排除誹謗、褻瀆和糟糕道德的一般規則範圍內隨他所願來寫作;我也不打算把他當作一個惡劣的例子。他對所謂「疫苗反叛者」的無情譴責,與占優勢的政治、公眾和媒體態度反倒是一致的。實際上,他在有關專欄文章中有效地總結了這種思維:「可能有一些議員認為,拒絕接種疫苗是在主張自由。當然了,不管怎樣吧。」
當然了,不管怎樣吧。 (Sure, whatever. )想一想「不管怎樣吧」這個詞所包含的思維。現在,想想它跟在「自由」這個詞後面。如果你願意,把「當然了」這個詞去掉,你會得到這樣的話:「自由。不管怎樣吧。」真的嗎?
在這裡,我們看到一個思維縝密的人將「自由」連同那些要求自由受到保護的人一起輕蔑地拋在一邊。進行這種連結(絕不僅限於約翰‧伊比森),在我看來,是「道德恐慌」(註)的一種標誌。這個社會科學術語,通常被定義為一種在人群中突然普遍存在的恐懼性假設,即某種文化習俗或特定群體代表著某種形式的反常/偏差,對社會運作構成固有的、甚至是莫名的威脅。有些人稱這些習俗或群體為「替罪羊」。
強迫每個加拿大人接種疫苗的衝動,似乎是這種恐懼性假設的典型例子。首先,它建立在不合邏輯的恐慌之上;從這種心態出發,接種疫苗對適當保護公民是明確必要的,同時,那些未接種疫苗的人對接種疫苗的人構成迫在眉睫的威脅。如果接種疫苗是一種保護,那麼在接種人數達到一定門檻之後,未受保護的人越來越少,怎麼會威脅到占絕大多數的已受保護者呢?當然,有一種可能性,如果疫苗實際上沒起保護作用,在這種情況下,你會看到這種循環的走向。
此刻,我加入一個“道德恐慌”的儀式,並再次聲明,我已經接種了兩劑疫苗,如果需要,我也會很樂意接種加強針。我當然希望100%符合條件的加拿大人接種疫苗。然而, 我也必須承認,我不能完全理解為何要對疫苗抱持猶豫或持反對態度,正如查爾斯‧艾森伯格 (Charles Eisenberg) 在美國背景下所寫的那樣,現在全球已有數億人接種疫苗,我們並沒成為喪屍橫行街頭。
但我也沒有必要去完全理解,不是嗎? 或者,換句話說,反對COVID疫苗的人,並沒有責任要我去理解他們的決定是不是他們的自由。而這本來就是一場公平的辯論,尤其是在全球疫情的背景之下,這是否是(或者說應該是)影響到自由的決定,本來應該是一場公平的辯論。問題在於,我們的辯論並不公平。
我們一開始被保證,強制打疫苗和隨之要求在公共活動上出示接種證明都不會違反加拿大人的自由,之後政府卻突然發布各種法令和最後期限、以失去工作相威脅。「自由?不管怎麼樣。」對任何清醒的人來說,經過短暫的夏天發生這種顯著轉變的一個原因,是各級政府大搞政治權術,這很諷刺。但催生這種現象的第二個因素
現在也顯而易見,就是民眾已經從個人恐懼湧向了徹底的公眾道德恐慌。
如果幸運的話,既然全球性的大流行正在讓位於地方性的COVID,恐慌也將消退,公民的自由將得到恢復——儘管已破壞,卻不是被一筆勾銷。另一方面,最壞的情況則是,加拿大人全面接種疫苗,《憲法》曾保障的自由被重新定義為「隨便他們愛怎麼說」「whatever.」。
作者簡介:
彼得·斯托克蘭(Peter Stockland) 是加拿大日報《蒙特利爾公報》的前主編,也是智庫卡杜斯(Cardus)贊助下《歡聚》雜誌(Convivium magazine)的聯合創始人。他還是渥太華亞基思法律團隊(Acacia Law Group) 的策略傳播主管。
原文:刊登於英文《大紀元時報》。
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不一定反映《大紀元時報》的立場。
責任編輯:高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