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一個親屬移民的申請人,因年收入不夠做經濟擔保人的標準,找了一個副擔保人,但申請提交後,過了好幾年仍石沉大海,後來查明,原來是他找的這位副擔保人,是一位「職業」副擔保人,把做副擔保人當作生意來做,被移民局列入了黑名單。
移民律師朱偉日前提醒,因經濟條件不夠需要找副擔保人時,一定要找自己了解的人。
朱偉介紹,對於低收入的美國公民申請親屬移民,最大的障礙就是經濟擔保問題。親屬移民的經濟擔保人需要證明自己有足夠的資金,保證受益人進入美國後不會成為公眾負擔;擔保人不符合收入要求的,可以加入一個副擔保人。
那麼通常一個擔保人需要多少年收入才符合擔保條件呢?朱偉介紹,美國很多政策是以「定量」的方式定出一個標準,親屬移民對申請人的收入要求並不高,例如單身的申請人擔保一個單身的受益人,通常申請人年收入在2.5萬元,連續三年,便可滿足條件。
朱偉介紹,有一位低收入的美國公民申請其妹妹移民美國,排期已到,但這位低收入的申請人享受了所有政府福利,包括糧食券、政府樓、白卡等,退休金(社安金)只有600元,經濟收入達不到擔保的資格,他找了幾個收入較高者作為副擔保人的人選,為此諮詢律師。
這幾個人選包括:一名市府雇員,工資、加班費加起來年收入超過10萬;一個是年薪四萬多元的家庭護理員;一個是年薪六萬多元的州府公務員;一個是報稅年收入五萬多元的餐館廚師,他們都願意做他的副擔保人。
那麼他應該選哪個人做副擔保人比較有利呢?朱偉說,移民局除了考量副擔保人的收入外,還會結合他是否結婚、是否有家庭、是否有未成年子女需要撫養等因素考量。副擔保人的家庭人數越多,子女越多,需要他撫養的人越多,那麼他的收入也要越高。並不是看副擔保人從事什麼職業,假設副擔保人都是單身的,收入都符合標準,那麼他們都有資格,在法律上、操作上沒有任何差別,不存在一個政府公務員做副擔保人,會比一個家庭護理員做擔保人更有利。
朱偉提醒,找副擔保人要找自己了解的人,不要找那些收了錢後就可以做副擔保人、把做副擔保人當作一門「生意」的人,因為一旦這個副擔保人在移民局的黑名單上,你的案子便會被耽誤。
為什麼在黑名單上呢?朱偉說,就是這個人把做副擔保人當作一門生意來做,他可以收張三的錢,也可以收李四的錢,你根本不知道這個人是否在移民局的黑名單上,一旦你的案子跟黑名單上的人掛鉤,那麼你的案子就會變得非常困難,甚至會被拒簽。
朱偉說,這方面的教訓是很深刻的。曾經有一個人因經濟條件不足,便在曼哈頓找了一個自己不了解的人做副擔保人,但遞交移民申請後卻杳無音信。過了一兩年之後好不容易才查明,原來這個副擔保人曾在一年內給幾十個人做過副擔保人,移民局簽證中心認為這個人在經濟、道德上有問題,把他列人了黑名單,「因為找錯了副擔保人,這宗移民案件被耽誤了好幾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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