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訪民維權遭社區書記報復 被拘留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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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1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因疫苗致殘的杭州受害兒童母親楊文娟女士日前爆料被社區調解員掐脖。近日她再向大紀元透露,她遭社區書記報復被拘留七日。

為小區問題維權 多次遭驅離杭州

楊女士的兒子李允志因毒疫苗致殘。為了兒子治療方便,楊女士舉家從溫州遷至杭州,在杭州置鼎時代中心買了一間公寓。這棟公寓屬於商住大樓,楊女士入住後才知道戶口不能遷入,兒子因此無法入學。

楊女士經過多年的維權,在兒子12歲時,杭州當局終於願意接受李允志入學特殊學校,但是從6年級讀起。

遷居杭州置鼎時代中心,楊女士還遇到更多的麻煩,包括樓下商鋪油煙影響和社區高得離譜的電費等。因為社區不能成立業主委員會,她開始為自己的權益上訪。楊女士說,杭州市丁蘭社區金春法書記多次上門要求他們全家離開杭州。

楊女士說,「7月22日杭州上城區政法委書記王文碩在協調會上公開要求我兒子離開杭州,離開杭州特殊學校,在場有十幾個人都是證人。這會議是公開的,有錄音錄像,有記錄的。」

楊女士還透露,「2018年底,丁蘭派出所指使社區物業在我家門口安裝監控攝像頭,還在電梯處安裝人臉識別直接連線到派出所監控。」「丁蘭派出所時不時上門發給我訓誡書,多次威脅,多次拍攝13歲孩子洗澡後在家的裸體視頻。」

8月6日,楊女士向上城區公安分局舉報投訴上城區政法委書記主文碩、丁蘭派出所對其監控和拍攝孩子的裸體視頻等違法行為。

對於楊文娟的投訴,8月12日,上城區公安分局答覆結果是,經核實皆無你指控的違規行為,因此不予受理。

在投訴無門之下,楊文娟就在住家陽台懸掛橫幅:「嚴查上城區王文碩犯罪集團,監控,驅趕疫苗致殘受害人。」

楊女士在住家陽台懸掛橫幅遭務業舉報。(受訪者提供)

被控尋滋拘留7日

5月15日,李允志在通過巨著小區鐵門時,被壞掉的門鎖割傷手。因物業公司不願負責任,楊女士希望通過法律途徑找物業索賠,需要去社區開一份情況說明,結果她因對說明中的描述不滿意而跟調解員起了爭執,對方動手掐了她的脖子。

事發後,楊女士感到很委屈,於是向當局提出解職該調解員。事發當時也在現場的丁蘭社區書記吳君興表示,她沒有權力解職調解員,並為該調解員叫屈。

8月24日早上9時許,楊女士去信訪局上訪時被丁蘭派出所警察帶到派出所,在派出所作筆錄時,警察說是丁蘭社區的書記吳君興報警,說她尋釁滋事。

8月25日淩晨,楊女士被判處行政拘留七日。

11月23日,楊女士告訴大紀元記者,「這個案子是以吳君興報警,被人尋釁滋事,然後讓我配合調查的。(我)並因此被處罰拘留。」

「我出來之後,我去申請了行政覆議,司法局給我寄的材料中,發現吳君興所有的報警的材料跟證詞,所有的東西統統都消失了,補上了我們社區的物業經理周逛逛的報警材料。

楊女士說,自己是因為被舉報,8月24日中午12:30被帶進派出所作筆錄的。而周逛逛那個報警筆錄的時間是下午4:30左右。「那等於是我人先進去,他的筆錄是後面作的。因為你只有作完筆錄之後才能決定立不立案。從報警到立案,這個是需要手續和時間的。等於是說他們案子還沒立呢,就已經把我抓進去了。」她說。

丁蘭社區和物業公司的報警筆錄。(受訪者提供/大紀元合成)

相關人皆否認報警

楊女士從拘留所出來後曾問過周逛逛報警之事,周逛逛告訴楊他沒報警,「他說,派出所給他這個筆錄讓他簽字,他根本就沒看,就直接簽字了。他說他被派出所的人利用了。而吳君興在和我的通話中也極力否認報警。那到底是誰報警把我抓進去的?」

「如果警方把報案人推給周逛逛,那等於這個程序是違法的。」

周逛逛在報警筆錄上說,8月24日早上9點多去買早餐時,發現楊女士住家陽台上懸掛的橫幅,感覺這是違法的。所以立即向警方報案。

楊女士認為,自己多年來為小區的事維權,特別是該小區樓上住家的電費多年來都按營業用電計費,經過三四年的維權爭取,物業公司最終被判退還業主210萬元(人民幣,下同)多收的費用,並罰款40萬元。她因此遭到當局打擊報復。

11月23日,記者致電丁蘭社區書記吳君星手機,但無法接通。

11月23日,記者致電置鼎時代中心物業公司電話,接電人員告訴記者周逛逛外出。記者向接電人員核實周舉報楊女士之事,他說,「沒有這事,我們沒有舉報,當天周經理都沒有外出,可以調監控錄像來看。」

物業超收電費遭處罰。(受訪者提供)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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