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聞慧編譯報導)美國地區法官將於11月15聆審前洛杉磯市議員何塞‧赫扎爾(Jose Huizar)及兩名共同被告所提出的「駁回起訴動議」。
據《洛杉磯時報》報導,聯邦檢察官指控赫扎爾乘坐私人飛機,住在豪華酒店,在拉斯維加斯和澳洲賭場賭博,並與妓女來往──所有這些都是由商人支付的,他們希望從洛杉磯市中心房地產改造項目中獲利。
根據起訴書,赫札爾與房地產開發商進行權錢交易,收受超過150萬美元賄賂及其它利益,違反《欺詐及腐敗組織法案》(RICO),即有組織地犯罪,與同夥涉及賄賂、誠信服務欺詐、勒索以及洗錢等多樁罪。截至目前,該案的認罪者有:前市議員米切爾‧英格蘭德(Mitchell Englander)、前赫扎爾助手喬治‧埃斯波薩(George Esparza)、說客莫里‧戈德曼(Morrie Goldman)以及房地產顧問賈斯汀‧金(Justin Kim)和喬治‧蔣(George Chiang)。
但在最近的一份法庭文件中,赫扎爾的律師反駁說,對赫扎爾的一些指控不符合聯邦賄賂法規中「官方行為」的定義。要求美國地區法官約翰‧沃爾特(John F. Walter)大幅縮減目前包含41項指控的起訴書,只留下逃稅和向聯邦調查局撒謊等指控。
檢察官已敦促法官保持指控的完整性。
在赫扎爾迄今為止最詳細的辯護文件中,其法律團隊認為,說客和其他人經常向公職人員「提供好處」,以「建立一個善意的儲備,最終可能影響一個或多個不特定的行為。」他們說:「雖然這在公眾心目中似乎是腐敗,但根據聯邦法律,這不是腐敗。」
由聯邦公設辯護人夸特莫克‧奧爾特加(Cuauhtémoc Ortega)領導的赫扎爾法律團隊將這位前議員描述為「強勁發展的布道者」,並指責檢察官將「赫扎爾所做的幾乎所有事情都視為『官方行為』,無論多麼非正式或與政府權力脫節。」
赫扎爾的律師辯稱,比如深圳新世界集團總裁黃偉黃偉(Wei Huang)試圖在洛市第三街和菲格羅亞(Figueroa)街轉角開發一座77層的摩天大樓。根據起訴書,黃偉為赫扎爾提供了私人航班、賭場度假村旅遊和60萬美元的資金支持,以幫助他解決一名前議會助手提出的性騷擾訴訟案。赫扎爾的律師反駁說,這些好處並不構成賄賂,因為「流向另一個方向的好處非常少」,該項目尚未提交議會進行投票。
政府譴責赫扎爾編造了一個「奇幻故事」,把自己描繪成一個親商民選官員,被野心勃勃的檢察官所害。美國助理檢察官馬克‧詹金斯(Mack E. Jenkins)和他的檢察官同事寫道,僅僅同意執行一項官方行為以換取「有價值的東西」,就足以構成賄賂罪。「這種協議不必是明確的,公職人員也不必說明他將使用何種手段來完成交易。」
赫扎爾的律師還辯稱,他從藝術區(Arts District)一座計劃中的35層高樓的開發商那裡索取的競選捐款不是賄賂,應該被視為政治言論(Political speech)。赫扎爾在2018年投票支持該項目,與建築商合作,減少城市規劃專員要求的可負擔住房的數量。
對於此點,檢察官表示,如果有一個「清晰和明確」的交換條件,競選捐款可以被視為賄賂。赫扎爾「變得貪婪,變得厚顏無恥,變得草率,所以被逮捕,」詹金斯和其他檢察官在本月提交的法庭文件中寫道。他們說,赫扎爾的行為完全符合最高法院所認為的「威脅到民主的完整性和可行性的犯罪行為」。
不過,赫扎爾的律師稱,在過去三十年中,最高法院一直在穩步縮小美國賄賂法的範圍。「法院已明確尋求控制聯邦檢察官,他們一心想要撒下足夠大的網,以捕獲幾乎所有州或地方官員的行為,同時給自己分配任務,英勇地介入並選擇誰應該被指控和被監禁。」◇
責任編輯:方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