鎚殺案兇嫌精神病免刑責 受害家屬提質疑

家屬:兇嫌是反社會人格 絕不是沒有意識到行為錯誤能力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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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10月20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布碌崙羊頭灣「海港城鐵鎚殺人案」,由於控辯雙方的專家皆認為被告患有嚴重的精神失常,因此法官裁決他不必負刑事責任。但華人社區不輕易放棄,繼續抗爭,受害者家屬代表和華社近百人昨天(19日)在布碌崙法庭外集會示威。家屬現場宣讀的信揭示出,借精神病脫罪沒這麼容易,這裡面大有文章。

受害者家屬代表和華社近百人昨天(19日)在布碌崙法庭外集會示威。(田喆/大紀元)

之前庭審的情況顯示,法官只能對自主的犯罪行為加以責罰,該案的被告雖然已認罪,但他無法辨識自身行為的對錯,就無從懲罰,沒有道德缺陷可供矯正,而是有病需要醫治。

實際因「有罪但有精神病」成功解脫刑責的案件在數量上很少,如何證明精神疾病(認知的缺失)達到無法理解自身行為的本質和特性的程度,是極具爭議性的問題。死者潘子密的太太本月初聯繫檢方,希望獲得凶嫌過去的精神病史、在警局接受盤問的材料等,但因隱私問題被拒。

家屬質疑被告的精神狀況

死者潘富暉的太太昨天代讀了潘子密的太太的信,對被告的精神狀況提出了更多問題。「回顧案發之前,嫌犯在餐館門口徘徊多次,等待合適的作案時機,這不是沒有意識到錯誤的行為能力,在案發當天,凶手馬湯諾域治(Arthur Martunovich)把鎚子放在旅行袋中行凶作惡,遇到華人就夾頭,鎚爆了三個華男,還避開了西班牙裔,這絕不是沒有意識到行為錯誤能力的人。」

「行凶之後逃離現場,這也絕不是精神鑑定提到的沒有意識到錯誤行為的能力。這是反社會人格的人,這是良知喪失的、冷血的人,他對整個凶案精心策劃,這就是仇恨犯罪。」潘子密的太太說,因為這場對亞裔的仇恨和殘殺,無辜的人被鎚殺,她對檢控官和辯方達成協議極度不滿,呼籲將凶犯以終身監禁繩之以法,而不是不承擔法律責任。

關於被告的精神狀況,法官錢丹尼(Danny Chun,音譯)曾在庭審中特別傳召辯方心理專家Alexander Bardey出庭。專家說,綜合被告的精神狀況報告、他被捕後的警局問訊記錄、醫院報告以及面談情形等等,認為被告在案發時無法分辨幻覺與現實,幻聽以為耶穌基督要他殺人,因為他看了一部描繪亞洲男性虐待女性的電影,這使得他揮舞鎚子攻擊殺害三名華裔男店員,他都不知道自己在做什麼。

具體而言,法律對謀殺罪的主觀方面有所要求,被告是否「明知或故意」殺害三名華人,如何證明他在案發時相信在場全體華人男子都是電影中的人,是否就不被認為是在「明知」的情況下殺害三人,華人社區難解許多疑問。

紐約州眾議員寇頓(William Colton)昨天在場聲援受害者家屬說,除了傾聽並保護被告的權利,還必須保護犯罪受害者的權利,法院和政府官員必須非常小心。

「(對受害者家屬的)人道主義在哪裡?」潘子密的太太最後表示,這件事如果不能得到正義,她一輩子不能過去這件事,她說已聘請律師加入研究案情。

家屬:崩潰邊緣 唯一寄託是法律

死者潘富暉的太太昨天還代潘富暉的父母表達他們的悲憤之情,「案發近三年的時間,他們無時無刻不備受思念(兒子)的煎熬,回想潘富暉7歲從福州到香港,初中畢業後,由媽媽護送到美國,託付給叔叔潘子密教父,在美國十幾年他一邊學師一邊工作,畢業、結婚、生子,就在辦理簽證準備與親友回家看望十幾年未見的雙親的前夕,發生慘劇。」

兩老人說,他們白髮人送黑髮人,等待三年聽到庭審結果時,「尤如晴天霹靂,在我們受傷的傷口上又灑了一把鹽,華人才知精神病不負刑事責任,試問人世間還有什麼能比生命更珍貴更神聖呢?」

潘富暉的太太說,在崩潰邊緣的她,唯一的寄託是法律,「都說法律是公平的,但所謂的神經病不應該為自己所犯下的受到懲罰嗎?生命、犯罪、法律、治安是什麼?一句神經病,難道就要那三條命白白死去,三個家庭破碎嗎?三個家庭的人崩潰嗎?」

她說,凶手馬湯諾域治所涉的罪行及其嚴重,不能以精神問題免責,這太不公平,她期盼實現真正的公平正義。

昨日在場的華人舉著各式橫幅標語表達他們的訴求:不做任人宰割的羔羊,不要後門交易,終身監禁凶手。

法官原定10月上旬根據凶嫌的心理評估結果確定他的處遇,日前因他的精神评估未如期出炉,庭審延至11月3日举行。在場華人表示,屆時將發動更大規模的示威活動,要求重罰凶嫌。◇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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