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1年01月05日訊】(大紀元特約記者王愉賀紐約報導)對於紐約州議會正在審議的一項法案,即允許政府官員「拘留或轉移」有傳染性疾病、可能危害公共衛生的個人,並可強迫打疫苗,一直到沒有危險才可放出的法案,在本報街訪的民眾中,絕大多數持反對態度,認為打疫苗須本著自願原則。
法案(Assembly Bill A416)由紐約州民主黨眾議員佩里(N.Nick Perry)提出,授予州長和州衛生官員權力,可以將感染傳染性疾病的人,「轉移」或強行「拘留」在州長指定的醫療設施或其它空間中。不只移除和拘留,法案還強制感染者接受檢測、檢查、藥物和疫苗接種。該法案寫道,「州長或其代表可自行決定發布或執行其認為必要或適當的命令,以防止傳播可能威脅人類生存的傳染病或其它疾病。」法案沒有具體指名新冠病毒COVID-19(中共病毒),而是針對所有導致「高發病率或高死亡率」的傳染病患者。
法案引起爭議,絕大部分受訪民眾對此感到反感。紐約民眾茱莉亞( Julia)認為這是不對的。「這是剝奪了人們的自由。」她說,「施不施打疫苗應該是人們自己的選擇。」
一名叫泰勒( Port Taylor)的男士持有同樣觀點。他說:「我覺得這是不對的。太瘋狂了,人怎能有這麼大權力?誰去阻止他們?他們會掌控一切。我不想住在這樣的地方。」
另一位D先生(Mark D)也認為這個法案不公平。「我必須說這整件事太混亂了。」他說,「這件事違反我們國家的建國基礎, 憲法保障我們的隱私,我們應該是自己身體的主人。」
但是也有人認為,對於不遵守公共衛生準則的人應該採取強制措施。市民巴蘭特斯( Greg Barrantes)就說:「紐約州要強硬對待不遵守隔離或不尊重別人安全的人,強硬是對的。」
法案規定,只有經過衛生部門的審查,確定被拘留者「不再感染疾病,或者不再對他人的健康構成潛在危險」後,才能予以釋放。該法案將在下週由州議會衛生委員會進行審查,若獲得紐約眾議院、參議院通過並經州長簽字,將在成為法律後的第30天生效。◇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