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晨集團債券違約 上交所譴責被指做樣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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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1年01月13日訊】(大紀元記者劉毅報導)1月12日,上海證券交易所發出紀律處分決定書,對華晨集團債券違約予以譴責。處分決定書認為該集團在此次債券違約之中存在四個方面的違約行為。有評論認為這種不疼不癢的處理,是中共在安撫市場,做做樣子。

綜合大陸媒體消息,上海證券交易所12日在其官方微信的新聞稿中表示,首先,華晨集團未及時披露不能按時清償到期債務,重大訴訟及有關資產被司法凍結,重要子公司股權被轉讓等影響償債能力和債券價格的重大事項。

其次,在華晨集團償債能力發生重大變化及債券還本付息存在重大不確定性的情況下,未遵守募集說明書承諾,未經受託管理人同意即進行資產轉讓及質押。

再有,未按規定配合受託管理人開展風險排查及信用風險管理,在債券兌付關鍵時間點,多次拒絕受託管理人現場訪談請求,拒絕提供資金證明材料。

另外,在償債能力發生重大變化的情況下,未按規定制定風險化解與處置預案,也未及時就相關兌付風險及處置進展作出提示。

該紀律處分決定書表示,華晨集團所為損害了債券持有人利益,應當對其予以嚴肅處理。經上交所紀律處分委員會審議,決定對華晨集團及有關責任人予以公開譴責的處分。對於上述紀律處分,上交所通報證監會和遼寧省政府並記入誠信檔案。

但華晨汽車集團公司黨委書記、董事長閻秉哲表示,其不負責具體的日常經營管理事務,對所涉事項未能及時掌握和處理,不應視為違規事項的具體負責人。總會計師高新剛表示,19年5月擔任總會計師,但直至2020年11月才知道早被確定為公司債券信息披露事務負責人。

對於二人的申辯,網民「簡單」表示:「沒學過經濟法嗎?當高管拿那麼多的工資是白拿的。不能以不歸我管,和能力有限為理由。」

網民「輝哥」也說: 「這樣推卸責任公司就應該退市,董事長負責全面,公司任何事情你都應該負責,否則你就不配拿高薪,就應該滾蛋。」

也有網民對上交所的處理表示不滿。網民「聽樓」說:「譴責算什麼處分?」「似水流年」說:這是「黨內執法。」

去年10月23日,華晨集團旗下的「17華汽05」債券出現違約。但多位債權人質疑其「逃廢債」,並曾向多個監管部門投訴。

11月20日,瀋陽市中級法院公布了《遼寧省瀋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民事裁定書》。法院裁定,華晨集團存在資產不足以清償全部債務的情形,具備企業破產法規定的破產原因。顯示華晨集團將進入破產重整程序。

中國證監會去年11月下旬已對華晨集團開展專項檢查,對其採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監管措施,並決定對其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立案調查;對華晨集團有關債券涉及的中介機構進行同步核查,嚴肅查處有關違法違規行為。

評論人士文曉剛對此表示,華晨集團的違規行為引發市場高度關注,而且負面影響很大,因為華晨集團是一家地方國企,市場認為其是在故意不還債務,而中共地方當局對此袖手旁觀更是引發了市場的不滿,擔心以後還會發生類似逃廢債的事情,而且影響了債券市場的發展,直接導致了12月份大陸發債數量急劇下降。此次上交所發出紀律處分決定書,是想安撫市場,給市場做樣子看的。

責任編輯:李沐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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