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人民力量副主席遭國安抓捕 涂謹申:文字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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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9月06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9月6日上午,香港國安處人員以煽動文字罪,將香港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抓走。香港立法會議員涂謹申指,警方此舉違背《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是徹頭徹尾的文字獄。

9月6日上午10時許,外號「快必」的香港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多名便衣警察撬門闖入後拘捕。多名便衣是香港國安處人員,他們手持搜查令到譚得志大埔的寓所,以涉嫌發表煽動文字罪將譚拘捕搜查,截走一大堆物品,又在11時50分左右將譚帶往大埔警署。

9月6日,香港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圖中黃色口罩者)被多名便衣警察撬門闖入後拘捕。(宋碧龍/大紀元)
9月6日,香港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圖中黃色口罩者)被多名便衣警察撬門闖入後拘捕。(宋碧龍/大紀元)
9月6日,香港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多名便衣警察撬門闖入後拘捕。圖為譚得志的家。(宋碧龍/大紀元)
9月6日,香港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被多名便衣警察撬門闖入後拘捕。圖為譚得志的家。(宋碧龍/大紀元)
9月6日,香港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副主席譚得志(圖中雙手被戴手銬者)被多名便衣警察撬門闖入後拘捕。(宋碧龍/大紀元)

譚得志在其臉書證實此事。譚得志快被警方抓上警車時大喊:「國安處,3月至7月因為言論拉我」。

《蘋果日報》稱,此次警方未以港版國安法為由拘捕譚得志,但以其言論涉嫌令人憎恨特區政府為由抓捕他,被外界認為,警方可能加控國安法罪名,故而很擔憂譚得志境況。

因港版國安法第四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罪」,第29條條文第(五)款,指「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特別行政區居民對中央政府或者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的憎恨並可能造成嚴重後果」屬違反國安法。根據條例,被定罪可處三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罪行重大的,處無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對於警方此舉,既是律師又是立法會議員的涂謹申表示,警方以《刑事罪行條例》的散布憎恨政府罪名拘捕譚得志,明顯違背《基本法》和國際人權公約保障言論自由的權利,是徹頭徹尾的以言入罪和文字獄。

涂謹申說,港府近期不斷侵犯市民權利,才導致市民不滿、甚至憎恨政府;港府不知自我反省施政缺失,反過來嚴厲打擊批評和監察,甚至效法一些專制和極權政府打壓異己的手法,只會走向滅亡。

香港民主派政黨「人民力量」對警方此舉表示,強烈譴責,指警方為求扼殺言論自由,任意操弄法例,打壓異己,已到歇斯底里、無所不用其極的瘋癲地步。

責任編輯:劉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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