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8月27日訊】(大紀元記者李熙採訪報導)「蘇州大抓捕」涉案人之一倪金芳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6個月後,今年8月再判其「尋釁滋事罪」拘役二個月,他不服判決而提出上訴。26日,當地公安王國慧找上門,說受該案法官張捷委託找他談上訴案。被倪給拒絕了。
倪金芳向大紀元記者表示,「因為案件還在上訴期間,估計他們是要我撤訴的,我不會跟他談的。警察插手法院的事情很奇怪,他做了一個不符合他身分的事情。」
警察經常電話騷擾 倪金芳不勝其擾
倪金芳說,「26日早上9:26分,蘇州市吳中區木瀆派出所公安王國慧(警號049312)打電話給我,說姑蘇法院張捷(一審審判長)委託他和我談上訴事由。我告訴他:法院的事情和公安沒有關係。」
王國慧問倪金芳在哪裡?倪金芳回答:「我在哪裡和你沒有關係。」
15分鐘後,王國慧帶著一名保安來到倪金方店裡,倪金芳認為王的行為已經騷擾了他的正常生活和工作。
當天下午14:32分,倪金芳撥打12389,投訴王國慧以警察身分違法幹私活,實質是在威脅他。「王國慧經常來騷擾我,比方說,我到哪裡去他都要打個電話來,我開車,我去找朋友聊天,他都要打電話來,沒事找事,他的目的就是讓我生活在恐懼中嘛!」倪金方說。
記者致電苏州市吴中区木渎派出所公安王国慧,核實他受法官張捷委託找倪金芳談上訴案之事,他向記者說,「我沒有去找他談甚麼事情。我不認識你,我不跟你談任何事情,有事情到派出所來找我。」
提出上訴:我沒有罪!
2016年9月8日發生的「蘇州大抓捕」案中抓捕了10人,倪金方是其中之一。
他被指控「涉嫌擾亂法庭秩序罪」,於2016年11月8日,被指定監視居住6個月,後強制取保候審。
2020年8月7日,姑蘇法院再追判倪金方「尋釁滋事罪」拘役2個月。
倪金方表示,「我沒有罪啊!我所有的行為都是合法的民事行為。被指定監視居住這已經是違法了,現在再追判我『尋釁滋事罪』,就是為了掩蓋他們前面的違法行為。」
2020年8月16日,倪金方對該判決提出上訴。
將民事行為違法拔高到犯罪高度
案件在一審辯護時倪金方已經闡明:被告人等為了維護自己被侵害的拆遷安置合法權益,參加和聲援拆遷被害人范木根等人的庭審聲援、到常熟市看守所外聲援被非法扣押的劉衛國律師,在網上發佈有關資訊、譴責違法,是公民合法行使言論自由權、監督權等民事行為,不構成違法、更不可能是犯罪。一審判決把被告人等一系列合法的民事行為違法拔高到犯罪高度,違反常識,並對被告人人格進行貶損和誹謗。
倪金方在上訴書寫到:在本案審理中,張捷等人罔顧事實,踐踏法律,為所欲為地判決上訴人等無罪的人有罪,與黑社會無異。張捷等人,名為法官,實際為反法官(反法之法官)。
如果二審審判委員會決定維持有罪判決,那相關成員包括審判長張捷、審判員邱福根和孫霞、書記員呂娜、院長楊曉春在內都負有責任。
908蘇州大抓捕
2016年9月8日開始,蘇州警方對維權(訪民)人士進行大範圍抓捕,並以莫須有的罪名進行指控,涉及總人數超過二十人,其中包括倪金芳。而最早被捕的維權人士戈覺平(@奔博)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獲刑四年六個月,目前現羈押在蘇州第一看守所。
責任編輯:方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