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8月15日訊】(大紀元記者駱亞、宇蘭採訪報導)北京宋莊的良心藝術家追魂(劉進興)「尋釁滋事案」,日前在南京開庭。他在最後陳述中公布「不食牢飯」的遺言,對冤獄表達決絕的態度。律師認為,其三項控罪沒有法律依據,非常荒唐,呼籲無罪釋放。庭審當天沒有宣判。
8月13日下午2點,追魂(劉進興)被當局以所謂的「尋釁滋事」罪在南京玄武區法院開庭審理,是通過視頻進行。庭審在傍晚6點結束,法庭沒有當庭宣判。
去年5月28日,追魂在南京被抓。被控三項罪名包括為民間疾苦吶喊的行為藝術、溫暖良心犯家屬的行為藝術、及良心運動全國藝術畫作巡展。
追魂是中國後代藝術館創辦人,1972年出生湖北,因其言論、藝術策劃及參與社會公共事件等,曾四次入獄。
律師:庭審程序上有三處涉及違法
開庭日的上午,追魂的兩名辯護律師梁小軍、謝燕益和法官、檢察官進行庭前會議,就程序上、控辯雙方的觀點、立場等交換意見。
謝燕益律師向大紀元記者介紹,當天上午的庭前會議尚可,但下午庭審在程序上有三個問題涉嫌違法。
謝律師說,「第一,以所謂國家祕密和涉及到追魂案的一些信息對國家形象有不利影響等為由,案件沒有公開審理。」他當庭提出尋釁滋事案不公開審理是違法的,,但法官和檢察官沒有給出回應。
呐喊 2
— 追魂 Zhui Hun (@zhuihun)
謝律師表示,「第二,關於程序上管轄問題,不應該由南京玄武區公檢法來立案、偵查、起訴,包括審判。」他們提出異議,法官、檢察官依然沒有回應。
追魂前兩項的指控主要發生在北京,但第三項指控地點是南京。追魂的良心巡迴展其實就是全國各地去旅遊,只是他的車輛到了南京,但什麼事情都沒有做。
謝律師說,「從刑事訴訟法的規定來說,即便違法犯罪的話,但犯罪後果的發生地不在南京,案子就不應該由南京來管轄。」
他說,「第三,以疫情為由進行遠程審理。追魂沒有到庭,他在看守所通過遠程視頻的方式來參與法庭的辯護、質證、質詢、及最後的陳述。」當事人的權利受到了很大影響。
律師:所謂「尋釁滋事罪」是欲管控人們的思想
謝燕益律師表示,「尋釁滋事罪」在大陸被眾人認為是「口袋罪」,在庭審中他們也對口袋罪的實質做了揭露和控訴。
他還表示,辯護在庭審過程中還是很充分的,此案沒有法律依據,也違反了罪行法定的原則。檢察官指控的三項罪名完全是沒有關聯性的,是非常荒唐的。
他說,「追魂的行為也沒有構成尋釁滋事的要件。該罪名必須是造成公共場所得秩序混亂,並產生嚴重影響。追魂只是網上的行為,尤其產生的後果根本就沒有事實和證據來證明。」
謝律師認為,這個案子的背後是極左和維穩的慣性思維。「所謂的『尋釁滋事』,不是在維護社會的秩序,而是意圖維護思想秩序,延伸到管控人們的思想,這是非常危險和可怕的。」
他們在庭上對此也做了闡述。
追魂陳述宣吿「遺言」
最後追魂也做了自我申辯,並在最後陳述中決絕宣告其遺言:「不食牢飯」。
謝律師表示,追魂遭受冤獄準備以死抗爭,絕食到底,直到無罪釋放。
他希望南京司法當局以及上面的決策者,要對這起無辜的冤獄引起重視,不能這樣繼續下去,這可能會導致一個非常嚴重的後果。
謝律師還呼籲體制內良知和法治的力量,「不要為邪惡勢力背書、不要製造冤獄,要承擔法官、檢察官的責任,要依法做事。追魂案也是目前千千萬萬個冤案的縮影。希望追魂獲得無罪判決。」
責任編輯:梁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