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7月18日訊】明慧網近日報導,撫順市望花區法院副院長李震,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一再濫用職權、徇私枉法,把修心向善、沒有觸犯任何法律的法輪功學員關進監獄。二零二零年五月二十九日,李震遭惡報,突發心梗死亡,年五十一歲。
據不完全信息統計,二零一九年中共至少冤判了789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851場,非法抓捕435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1,137人;二零二零年上半年中共非法判刑法輪功學員132人,庭審100場,批捕66人,構陷到檢察院、法院388人。可想而知,至今它仍不遺餘力的對無辜民眾加劇迫害。
在文明進步的社會中,法官依照法律,論斷是非曲直,課惡人以刑罰,保護善民、濟弱扶傾,藉以維繫社會的公平正義,因此法官素來是讓世人敬重的職業。中共一貫以集權統治,法律不過是箝制言論與鎮壓民眾的工具。
自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以來,江氏集團專責迫害法輪功的黑機關,即「六一零辦公室」執行迫害政策,非法指揮全國公檢法各級人員實施迫害。檢察院、法院與政法委、公安同流合污,助紂為虐,非法抓捕、起訴法輪功學員,把善良好人非法判刑送入監獄,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修煉「真、善、忍」的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造成無數的人間悲劇。
二十一年來,中共違法弄權,利用法律,羅織罪名,構陷法輪功學員,非法庭審、恣意關押與判刑,惡行昭彰。即使近年頻頻以「依法治國」、「依憲治國」與「打黑除惡」為幌子,仍繼續執行江氏對法輪功學員「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的滅絕政策。
法官本職應是匡扶正義,中共許多法官基於明哲保身或昧於現實利益,淪為流氓犯罪集團的傀儡,脅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信仰,視法律條文於無物,辱沒了法律人的尊嚴。所謂審判變成了對憲法和法律的肆意踐踏和褻瀆。在法庭上,公檢法人員拼湊出假證據、假證人,羅織「莫須有」的罪名,強行指定所謂的援助律師做有罪辯護,恐嚇被迫害中的法輪功學員的家屬,製造冤假錯案。
中共法官蔑視法律,濫以權勢,枉法冤判,僅舉一例。二零二零年二月下旬,吉林市船營區法院法官李忠誠打電話給法輪功學員孫玉英家屬,告知孫玉英被判三年刑期,讓孫玉英到法院簽不煉法輪功的「三書」(即保證書、悔過書、揭批書),簽一書減一年;簽兩書減兩年;三書都簽就不判刑了。李忠誠威脅說要不簽「三書」就判五至七年,罰款五萬元,送吉林省以外監獄服刑。他還得意地說:「孫影君也是經我手判的。」孫影君是孫玉英的妹妹,被非法判刑三年零二個月,去年底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監獄迫害。
人間法律或許難顯正義,天理懲治卻是分毫不爽。善惡有報是宇宙運行的鐵律,只論來早與來遲。依「二零一八年明慧網報導五百多人迫害法輪功遭惡報」數據統計,其中檢察院、法院、監獄系統遭惡報93人。分析遭惡報形式:死亡15人、被查處68人、重病4人、自殺1人、精神折磨5人。
中共法院系統人員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而橫遭惡報的案例,更是數不勝數。包括被雷劈死、心梗猝死、重病離世、車禍喪生、摔跌死亡、暴斃、自殺、被槍殺等,或半身不遂,或被判刑、撤職(參見《迫害法輪功 70名中共法院院長遭惡報》連續報導)等,更有作惡殃及家屬者,報應之慘烈,讓人不寒而慄。這些斑斑可考的實例,如發聵警鐘,足堪炯戒。
正如李震遭現世惡報,另一位法院副院長的遭遇也雷同。陝西省西安市蓮湖區法院副院長、二級高級法官段治安,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五日遭惡報病亡,年五十六歲。段治安違反法律,蓄意陷害法輪功學員,造成許多冤假錯案、非法判刑,更在網上捏造謊言,醜化法輪功和學員,其惡行在明慧網多次曝光,無怪乎天理不容。
古德云:「人間私語,天聞若雷;暗室虧心,神目如電。」中共殘酷迫害修煉佛法的法輪功學員,惡貫滿盈,罄竹難書。蒼天為鑑,惡徒難逃。那些猖狂行惡、助紂為虐之輩,其下場也將如同李震與段治安一樣可悲。曾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中共公檢法人員,應該懸崖勒馬、停止迫害,與紅魔劃清界線,才能彌補罪惡、自保自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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