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事故致母成植物人 山東維權者陷法律泥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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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6月03日訊】(大紀元記者李新安採訪報導)在中國大陸,醫療事故受害者往往陷入法律的泥潭。「醫院出事之後,衛健局在行政關口幫他們(醫院)把關;法院、信訪包括公安協助維護他們(醫院)。」山東維權人士姜女士說,很多醫療事故受害者纏在莫名其妙的官司中,終其一生也難有結果。

2017年12月24日,山東蓬萊的馬女士腦出血手術後,轉院到蓬萊市中醫院做康復治療,不料幾天後遭遇了一起醫療事故。馬女士在高壓氧腦促醒治療中,因護士沒有供應急救氧,導致她缺氧長達十幾分鐘,給身體造成不可逆轉的傷害,成了植物人。

馬女士的小女兒姜海霞為了維護母親的權益,收集了大量證據,提起訴訟和進行上訪,但兩年多無果。姜海霞告訴記者,在中國維權會陷入法律的泥潭,這不是擔憂,而是現實。

她披露,她的民事侵權訴訟、行政訴訟均被法院以不充分理由駁回,法院要求對馬女士做無民事行為能力鑑定,同時索要高於國家規定四倍的高額鑑定費用。她拒絕做此鑑定。

她說,「如果我認宰去做高額鑑定,能解決問題,我去。但是之後,我會被拖在無休止的行政訴訟、各級政府機構中,幾年、十幾年,甚至後半生。這就是他們所謂的給我們解決的途徑和渠道。」

在給母親維權的過程中,姜海霞發現,蓬萊中醫院存在非法行醫(事故當於沒有醫生在崗,護士代替醫生做診療)和三甲資質造假等問題。

姜海霞說,「按理說我家的案子很簡單,如果按照法律法規,衛生監督所判定醫院有非法行醫嫌疑,超出了行政部門的權限,要移交公安局。公安局進入刑偵,我媽做一個傷情鑑定。然後我家這個案子就結了,刑事責任附帶民事賠償。」

「但是現在的問題,他們不講法律。而且處處用不符合法律的程序駁回你的訴訟和刁難你,這個時候是沒有辦法進入法律程序的。因為法律已經不存在了。」她說。

醫院債務纏身 投資名目多

此前記者曾致電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院長吳隆超詢問案情,對於非法行醫的指控,吳隆超表示,「上級部門已經給我們認證了,不是非法行醫。」

姜海霞認為,「說白了,衛健局的經濟來源也是依靠醫院,所以衛健局無條件地維護它屬下的醫院。」

她說,其實當醫院發生問題的時候,醫院是有自查能力的,醫院對國家的法律法規是熟知的,之所以敢違犯法律,就是因為出事之後,第一,衛健局在行政關口幫他把關;第二,法院、信訪包括公安協助維護他們。長久以來都是這樣操作的。

「所以一發生問題他們就推我們去打官司,『你去告我們!』院長看著我的證據說,你說了不算(有錄音)。」她說。

對於院方不願理賠,她說:「從大方向講,醫院現在是財政自理,債務纏身,據說有四百多萬外債。雖然醫院每天都有進帳,但不是用於還債,醫院跟搞地產一樣,欠債、貸款、拖延,所有的款項……」

她披露,該醫院建的湧泉養老中心在蓬萊市是最大規模的,被指屬於負收益狀態,「前任院長為了自己的政績貸款建了這麼家養老院。而且蓬萊中醫院為了申請三甲資質,做一些門面工作,也欠了不少錢。現任院長來了之後,把醫護的福利、獎金都縮減到了什麼程度,員工都怨聲載道。」

醫院涉嫌非法行醫 衛健局被指包庇

2019年5月13日,姜海霞曾向蓬萊市衛健局舉報護士非法行醫導致母親植物人後果。蓬萊市衛生監督所的結案報告認為3名護士在醫師不在崗的情況下,實施高壓氧操艙治療,不屬於非法行醫,不予處罰。

馬女士的主治醫生任大夫(化名)當年也曾舉報蓬萊中醫院在評定三甲中醫院時存在病例造假和中醫師數額比例造假等問題,被山東省衛健委駁回。

任醫生告訴記者,根據馬女士出血的部位、發病之前的狀態、手術後的狀態,醒過來的概率大約在9成以上,「這是我的判斷,作為一個多年的神經外科醫生,見過許多病例之後(的判斷)。」

他說,「當時我做為主管醫生盯了這個病人很久,包括為什麼會出現後期的昏迷,我反覆去想是什麼原因,到最後我傾向於是高壓氧缺氧。」

他表示,「如果正常在那種缺氧的情況下,會不會成植物人?不敢說,正常人沒有腦出血,腦功能畢竟沒有那麼差,可能後果要好一些,但是必定會留下影響。」

「說客觀一些,如果是真的經過所謂的醫調委或醫療鑑定中心的話,不一定能得到一個相對公正的結果。因為我做醫生知道,有些時候病情,醫生可以往左說,也可以往右說。」任醫生表示,「山東蓬萊中醫院也是請了好幾個上級醫院的專家過來會診,可是說的話聽來都很可笑,什麼有可能出現腦梗死或者腦積水啊。」

他說,「現在是以法律的名義把她繞了進去。你不是說我非法行醫、醫療事故嗎?我們走鑑定啊!一旦走鑑定,結果都是我們能想得到的。」

2019年6月14日,姜海霞起訴山東蓬萊中醫院非法行醫導致母親變成植物人。代理此案的山東律師張金武向記者表示,目前看醫院過錯是比較大的,違反了一些硬性的規定,但是否構罪不好說,因為有些技術性的東西,是否構成非法行醫,雙方分歧比較大。

張金武說,「法律規定如果我們有事實、證據的話,可以不進行舉證,由他方舉證。那麼,他們舉證就是有一個鑑定的過程。我認為原則上可以不鑑定了,因為這種過錯太明顯。你沒有操作資質出現(醫療事故),這種情況是必然的一種現象。我認為理論上講是沒有問題的,但是法院不這麼認為。」

此外,據介紹,如果走法律程序,有一個前提,對於一個無民事行為能力的人,應當先由法院做認定。正常鑑定費是1200元。但姜海霞披露,法院向她要5000元,所以訴訟就擱淺了。

病人身體多次出現傷痕

今年母親節當天,馬女士的家人在母親腿部發現嚴重劃傷。而此前的3月份,在母親的背部、頭部也發現過傷痕。

姜海霞向院方投訴,院方回覆稱,病人腿部出現「紅色條形痕跡」,三名護士均否認是自己所為,無法確定原因,「建議家屬申請公安部門介入處理」。

姜海霞表示,母親的眼睛看人很有神,就像腦智障兒童,她耵著一個地方看,但是無意識的。她不認識人,對你說的話沒有反應。但她對傷害和疼痛有反應,對聲音有一定感知。

「比如護士往她身邊一站,她馬上目光特別恐懼或者特別生氣。但是不會對你說的話有反應,她就是本能的,對身體產生的痛楚。我想我媽媽已經下意識地被傷害怕了。」她說。

山東蓬萊的馬女士。右圖為在蓬萊市中醫院遭遇醫療事故後,成為植物人。(受訪者提供)

姜海霞说,「我不願意陷在這種不可能勝訴的官司中。如果法律程序但凡有一點希望,我覺得那是最便捷、最有力的一條途徑。但是我們是在一個沒有法治、也沒有人執行法律的狀態,所以我們走下去就是一個無底深淵。」

基於母親受害的事實和相關法律規定,姜海霞要求取消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三甲資質,徹查山東省蓬萊市中醫院人員任用等問題。

責任編輯:李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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