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南司法廳副廳長被起訴 迫害法輪功被舉報

【大紀元2020年04月22日訊】(大紀元記者蕭律生報導)4月22日,中共最高檢消息稱,中共雲南省司法廳前黨委委員、副廳長趙立功(副廳級)因受賄罪被起訴。趙立功曾長期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並被海外組織追查,其罪行還被法輪功學員舉報給美國政府。

趙立功被指控,利用擔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職務晉升、工作調動和工程項目承攬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現年58歲的趙立功曾長期在中共雲南省公安廳任職。1986年起曾在該廳六處工作,1991年起任該廳八處邊管科科長、刑警總隊偵查處處長、刑警總隊副總隊長等職;2000年5月至2004年1月,任中共紅河州公安局局長;2004年1月任中共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工作負責人;2005年6月任中共雲南省公安廳刑偵總隊總隊長;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任中共昆明市公安局局長;2011年1月至2015年8月,任中共昆明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2015年8月起任雲南省公安廳黨委委員、副廳長;2019年9月4日,中紀委官網報導了趙立功被查的消息;2020年2月12日,趙立功被逮捕。

趙立功在2010年6月至2015年8月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時,其下屬、曾任雲南省公安廳刑事偵查總隊副總隊長、昆明市公安局副局長的楊勁松與另一下屬、官渡區副區長、公安分局局長李進,均曾參與雲南惡霸孫小果案。

2019年,趙立功這兩名下屬均被調查。當年12月,楊勁松因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2年,李進因徇私枉法罪、受賄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年。

趙立功迫害法輪功學員 被追查、被舉報

趙立功曾跟隨中共江澤民集團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

趙立功曾分別在紅河州公安局、昆明市公安局擔任局長3年多和5年多,因參與迫害當地法輪功學員,被海外「追查迫害法輪功國際組織」(簡稱「追查國際」)列入追查名單。

2019年5月31日,海外明慧網發表《通告》,美國政府將嚴格審核赴美簽證,對人權及宗教迫害者、迫害法輪功者拒發簽證,拒絕其入境。國際社會已從對中共「停止迫害法輪功」的呼籲,走向實質性的具體拒簽行動。時任雲南省司法廳副廳長的趙立功被舉報。

趙立功被舉報的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具體事實(包含明慧網其它時期的報導)舉例如下:

一、趙立功在任紅河州公安局黨委書記、局長的十年期間,積極指揮、參與並脅迫下屬殘酷迫害信仰「真、善、忍」做好人的法輪功學員,先後策劃綁架了數百名法輪功學員,造成眾多學員被酷刑折磨致傷殘和精神失常,很多家庭妻離子散、家破人亡。

據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紅河州有名有姓的法輪功學員有200人左右被迫害(有很多迫害案例受條件限制尚未曝光),其中男性約占25%,女性約占75%;知道姓名被迫害致死的8人,被非法判刑的39人次,被勞教的45人次,被非法拘留過的170人次(不含被綁架到洗腦班的),被綁架入洗腦班的近200人次(實際人數遠遠高於此數)。

2001年3月,在雲南省「610」的操控下,紅河州「610」和公安局抽調了大量的警力和法輪功學員所在單位保衛科的大量人員,先後在蒙自縣、箇舊市舉辦了紅河箇舊市茶山果站洗腦班、紅河箇舊市白雲山莊洗腦班,劫持了全州近二百名法輪功學員到洗腦班進行洗腦迫害(其中箇舊市有近百名堅持修煉的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到洗腦班)。

二、趙立功在任昆明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期間,亦參與策劃、指揮迫害法輪功學員;在其上任不到兩年的時間裡,昆明市就發生了一百多起綁架法輪功學員的事件,共綁架了160多名法輪功學員。

尤其是2012年2月7日,在趙立功的參與策劃和指揮下,中共曲靖陸良縣「610」(中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公安局國保大隊,對昆明到陸良參與當地民眾過小年的法輪功學員進行綁架,18名法輪功學員被抓捕。

2012年5月份至7月兩個月間,趙立功又積極指揮、參與迫害了36名法輪功學員。

海外明慧網2019年9月7日報導,趙立功任昆明市公安局局長時,被迫害的部分法輪功學員包括:昆明市法輪功學員、含冤在家中離世的王嵐和王嵐的好朋友趙永梅、田雲波、左立新等法輪功學員,以及昆明市西華園公園內退職工唐玉、原昆明鋼鐵公司機修廠分管生產的副廠長毛丹心、自營鋼材企業者段麗媛、66歲的曲靖市供電局退休職工澤英、67歲的供電局退休職工黃碧玲等。

三、趙立功利用「掃黑除惡」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8年1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起為期三年的所謂「掃黑除惡專項鬥爭」。趙立功是中共雲南省「掃黑除惡專項鬥爭」第一督導組組長。

趙立功被舉報按照中共高層指示,在雲南推行所謂的「掃黑除惡」,公安部門假借「掃黑」名義,大肆迫害法輪功學員。

2018年,雲南省眾多法輪功學員在不同程度上遭到國保警察、轄區派出所、社區、單位、村委會的上門騷擾。不法人員上門給法輪功學員非法照相、錄音、錄像,並強制詢問法輪功學員的具體個人信息:姓名、民族、身高、單位、家庭成員、家庭住址、電話號碼、身分證號、家庭電表箱、使用的交通工具、家中是否有網線,及是否用wifi、是否有QQ號、是否有港、澳、台護照等,採集信息作為數據庫,以此達到監控、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目的。

據明慧網的不完全統計,2019年1月至8月份,雲南省法輪功學員共有59人遭受了騷擾、綁架、抄家、批捕、庭審、判刑等不同程度的迫害。#

責任編輯:方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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