靜遠:每個人都在擺放自己生命未來的位置

【大紀元2020年03月14日訊】日前,遼寧省司法廳律師協會向各市律師協會下發通知,要求對法輪功案與涉黑涉惡案同等對待,對代理法輪功案子、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的律師要及時上報,要求備案。

中共迫害法輪功沒有任何法律依據,但卻打著依法打壓的幌子來欺騙世人。許多有正義感的律師依據事實和法律,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有力的揭露了中共打壓法輪功的非法和荒謬。

中共為了阻止這些律師發聲,遼寧省司法廳律師協會撕下了依法打壓的假面具,野蠻的要求律師不許代理法輪功案子,不許為法輪功做無罪辯護,否則對律師將不予年檢,對律師事務所將吊銷營業執照。這些規定是違法的,是野蠻的,是荒唐的。

中國《憲法》第一百三十條規定:「人民法院審理案件,除法律規定的特別情況外,一律公開進行。被告人有權獲得辯護。」

《刑事訴訟法》第十四條規定: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和公安機關應當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訴訟參與人依法享有的辯護權和其他訴訟權利。

《刑事訴訟法》第35條:律師的職責辯護人的責任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提出證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無罪、罪輕或者減輕、免除其刑事責任的材料和意見,維護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權益。

《律師法》第37條第2款規定:「律師在法庭上發表的代理、辯護意見不受法律追究。但是,發表危害國家安全、惡意誹鎊他人、嚴重擾亂法庭秩序的言論除外。」

律師接受當事人的委託,為當事人代理案子,這是法律賦予律師的職責和權力。至於當事人是否有罪,這是根據事實和法律決定的,而不是由人的主觀意識決定的,法律的使命是維護公平正義。尊重事實、尊重法律,依據事實和法律進行辯護,這是律師的神聖職責。

不允許律師代理法輪功案子,這是對律師的法律職責和法律權力的肆意踐踏和侵犯。不允許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這是在褻瀆法律的神聖與尊嚴。在遼寧省司法廳律師協會下發的這個通知中,甚至要求把法輪功案與涉黑涉惡案同等對待,我們知道這不是遼寧省司法廳律師協會自己定的,而是在執行上面的指令。天要讓其亡,必先讓其狂。中共要求把法輪功案與涉黑涉惡案同等對待,這表明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到了瘋狂的程度。

中共迫害法輪功已經二十一年了。隨著法輪功被迫害真相的廣泛傳播,越來越多的公檢法人員明白了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他們都在以自己的方式來抵制這場荒謬的迫害;也有越來越多的律師頂著壓力,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

實際上,律師為法輪功學員作無罪辯護,不僅在維護法輪功學員的正當權益,更是在制止執法者在邪惡的迫害政策下共同犯罪,成為被邪黨利用的工具,避免執法者淪為江氏流氓集團的犧牲品。這場迫害,看起來是法輪功學員被構陷、被迫害,其實執法者才是真正被迫害的對象。律師在法庭上為法輪功學員做無罪辯護,是給執法者一個了解真相的機會,希望執法者能珍惜這種機會。

在這場人類歷史上最邪惡、最荒謬的迫害中,每個人的所作所為都是在擺放自己生命未來的位置。善惡有報是天理,行惡者必將受到法律和天理的嚴懲。

責任編輯:高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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