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名港人獲刑最長達3年 國際社會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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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30日訊】(大紀元記者李言綜合報導)深圳中共法院於週三(12月30日)以非法越境罪判處10名香港民主活動人士7個月至3年監禁不等,進一步引起國際社會關注。

8月23日,12名香港民主人士乘船離開香港、前往民主台灣,途中被攔截。自此他們幾乎一直被單獨關押在大陸的監獄裡。這些人都曾因參加反送中運動在香港面臨指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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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三,10名成人被告在與香港接壤的深圳市鹽田區法院接受審判。該院判其中8人非法越境罪名成立,處7個月刑期和1萬元人民幣(下同)罰款。

另外,31歲的鄧棨然(Tang Kai-Yin)和33歲的喬映瑜(Quinn Moon)被控組織非法越境罪名成立,分別判處3年和2年監禁,各自被罰款2萬元和1.5萬元。

路透社報導,法院表示,這兩人是在他人指使下做出此舉。言外之意接下來恐怕會有更多人被捕。

法院表示,10人全都表示認罪。每人都出庭接受判決,並在判決後被帶走。

政府為他們指定的律師沒有發表評論。深圳市公安局發言人說,這些判決將把這10人已被拘留的時間考慮在內。

檢方說,12名港人中包括11名男性和1名女性,他們在被拘留時年齡在16歲和33歲之間不等。其中兩名未成年人已經承認非法越境,不會被起訴。

香港警方表示,現年17歲的廖子文和18歲的黃臨福,已被移交香港。2人返港後需再隔離14天。港警表示,兩人棄保潛逃,將徵詢律政司意見,再決定是否加控其它罪名。

家屬:我們不會忘記

當天,法庭外的現場很安靜,很少有媒體到場。來自美國、英國、加拿大和澳大利亞等國家的外交代表未能獲准進入法院旁聽。當局稱,法庭已滿,因此不允許他們入內。

一名路透社記者和其它媒體也被拒絕入內。

被告家屬指定的律師也被拒絕與當事人接觸,維權組織和親屬紛紛對中共的「法律程序」進行譴責。

30歲的被告之一——李安迪(Andy Li)的妹妹李碧翠(Beatrice Li)說:「他們被關在中國,被切斷與外界、他們的家人和他們指定律師的聯繫,長達4個月。然後假裝進行審判,且只有中共認可的『選手』才被允許入內。」

李碧翠表示,「我們務必記住」中共的這些所作所為。

人權組織「大赦國際」(Amnesty International)則對被告在大陸監獄系統的安危表示擔憂。

「這群年輕的香港人將面臨在中國監獄中遭受酷刑和其它虐待的風險。」該組織亞太區域主任亞米尼‧米甚拉(Yamini Mishra)在一份聲明中說。

美國和歐洲聯盟此前均要求中共還12名港人自由,並放他們回香港。

北京於6月對曾享有一國兩制自由的香港特區實施《國安法》。國際社會紛紛譴責說,《國安法》旨在打擊香港異議人士,遏制特區自由。從此,自治的台灣成為香港民主活動人士前往落腳的熱門目的地。

香港於1997年由英國交到中共手中。雙方簽署的《中英聯合聲明》承諾香港將享有大陸所沒有的自由,包括言論和集會自由。民主活動人士譴責說,中共正在削弱這些自由。

《國安法》實施後不久,川普(特朗普)政府宣布,取消受美國法律保護的香港特殊待遇。

責任編輯:林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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