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樂山嘉州監獄殘害法輪功學員的各種酷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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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30日訊】四川樂山嘉州監獄是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黑窩,獄警採用酷刑手段如罰站、電棍電擊、野蠻毆打、吃秒飯、「開摩托車」等折磨人,還強制服刑人員長時間勞作來獲取利潤。

以下是出獄後的人員曝光的嘉州監獄的惡行。

酷刑折磨 「轉化」迫害

德陽市法輪功學員魯生禮被中共警察入室綁架,遭關押構陷,被非法庭審後誣判5年、勒索罰金5,000元。

魯生禮剛剛到嘉州監獄時就被強迫寫所謂放棄修煉的「四書」(「認罪書」、「悔過書」、 「保證書」、「決裂書」),他拒絕「轉化」(放棄修煉),被獄警邵凌罰站,從早上7點到晚上10點,站了三天,手腳都腫起來。

獄警還不讓魯生禮吃飯,魯生禮剛吃一點點,警察就把他的飯給拿走倒掉。

法輪功學員孫仁智被非法關入嘉州監獄時,拒絕穿囚服,被獄警邵凌用電棍電擊、用海椒水噴眼睛。

因孫仁智不配合寫「四書」,被強制關進「嚴管組」遭受折磨。

在「嚴管組」法輪功學員被肆意辱罵毆打、面壁罰站、罰蹲、罰盤坐、剝奪睡眠等;被迫寫「四書」、逼說不煉法輪功的話;整天被禁止說話、禁止有任何動作活動。

法輪功學員古芝光被綁架到嘉州監獄後一直被強迫放棄信仰、認罪。古芝光拒絕「轉化」,獄警就不給他飯吃,讓他一連餓好幾天,還讓他戴手銬腳鐐罰站,再給他吃「秒飯」。

古芝光一直在監獄裡反迫害,一年多受到了包夾(監管法輪功的刑事犯)張衡、李軍、宋義等人的野蠻毆打,經常被獄警邵凌、龔錦夫噴海椒水、禁止睡覺。

所謂「秒飯 」就是對在押人員實施的一級嚴管,犯人早上只有兩口米湯喝;中午和晚上兩餐,獄警規定20秒吃完一碗飯,但實際上只給15秒左右的時間。

據吃過「秒飯」的人說,吃得快的人,不嚼飯,直接往下吞咽,能吞咽下4口飯;吃得慢的人只能咽下2到3口飯。一般在押人員吃秒飯的時間為3天、5天、10天、15天不等,但是對法輪功學員,可以無限地逼迫他們吃秒飯,直到他們「轉化」(放棄信仰)為止。

法輪功學員梁均華、魏永清抵制迫害,不簽字、不站隊、不報數、不起立、不背監規紀律、不配合「轉化」等,而遭到嚴管。

魏永清已81歲,被長期罰坐(在烈日下盤坐),臀部都坐爛了,還多次被獄警用高壓電棍電擊、往眼睛裡噴海椒水。

法輪功學員王安能被關押在8監區裡,因不配合迫害、不背監規,經常被獄警集訓 「開摩托車」。

「開摩托車」,就是給受害者頭上戴一頂摩托車頭盔,如果受害者還要反抗,就在頭盔裡噴上海椒水嗆鼻子,使呼吸道不暢通,導致人劇烈地咳嗽、難受。

現在嘉州監獄8監區還非法關押了法輪功學員張志剛(被誣判4年)、鄧道恆(被誣判8年)、文興太(被誣判7年)、梁均華(被誣判6年)和左國成(被誣判1年半)。

夏天在烈日下暴晒、「開摩托車」、吃「秒飯」是嘉州監獄特有的摧殘懲罰手段。

強制奴役 牟取暴利

監獄與沿海的一些城市的某些公司簽訂生產合同,如某種產品的很多工序都由某監獄承包,這樣服刑人員就被強制為其掙錢。

據悉,監獄裡一個車間(即一個監區)一年都賺錢兩三百萬,對在押人員的管制非常野蠻。

服刑人員的勞作時間特別長,白天長時一天工作12小時,午飯只有10分鐘,也是在自己的工作平台下面吃。

他們每天都有任務指標,完不成就會被處罰,輕者下班後在一個特定的地點站立,收監時(即關監門)在監室裡站立至晚上10點,還被專人監管,叫「反省」,或者在操場進行各種隊列行走。

重者,除以上站立外,只給約一兩米的飯吃,叫吃「嬰兒飯」。這期間,不准買添加食品,禁止額外的生活補助。一個星期只有小半天(4個小時)的假,基本上沒有休息時間,每天上下班時要用儀器檢查身體,防止帶有違禁品。

在監獄裡,法輪功學員更是被特殊管理,不准煉功,不准互相之間交談,不讓住同一監室;打電話被監聽,每天勞作時間長、任務重。

四川樂山嘉州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人:何柯、邵凌(教導員)、李育、李三才、龔錦夫等。主要參與迫害的人:楊西林,教育科專管迫害法輪功的負責人,與省、市、縣「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機構)都有聯繫;周隆全、高虎、呈清然、魷強、陳子軍、陳丹、張魯、王彬。

資料來源:明慧網

文字整理:李潔思;責任編輯:高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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