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簽字錢被提走?八旬華婦吿房東扣押財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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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2月11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紐約報導)一名80歲、來美超過30年的馬來西亞華婦,聲稱遭一名同住了10多年的同鄉房東,以她精神狀態欠佳為由,到銀行將其存款提走,更以代為保管的借口,將她手上的現金和首飾全取走,至今不歸還,總值約5萬元。最近馬來西亞旅美聯誼會幫其聯繫到律師,免費為其提供法律援助。

馬來西亞旅美聯誼會介紹,80歲的楊淡雲於30年前獨自來美,一直在法拉盛從事保姆工作,一心想賺夠錢後老來歸鄉,約在15年前認識了同鄉婦女廖瓊金(Leow Seong Chin,音譯),不久向廖租房,成了廖的房客。

今年8月12日她在家中跌倒受傷,撞傷頭部入院開刀,在醫院留醫了12天,住院期間,房東到醫院將她接出院,但數天後,房東卻突然載著她到銀行辦事,到銀行後,叫她坐在一角,房東對銀行工作人員說她精神不正常,將她的銀行存款提走,但她記得很清楚她不曾簽下任何文件。

隨後不久房東向她追租,當她向房東說,其銀行裡還有錢可以交租時,對方卻說:「你銀行哪裡還有什麼錢,一分錢都沒有!」

她在驚慌中到銀行查詢才發現存款已不知所蹤,而身上的現款,首飾和馬來西亞護照也被對方以保管為理由取走。

老婦在馬來西亞聯誼會的協助下,求助該會法律顧問、律師愛德華・古奇,律師與銀行聯絡,銀行告知,房東是在受害者簽名下,以電子轉帳方式轉走了她在銀行的1萬6,465元存款。律師曾代為和房東聯絡,但房東態度惡劣,拒絕將被取走的財物交出來。

律師說,受害者的存款是在今年7、8月間被取走,而房東在之前則稱自己在銀行內有保險箱,建議受害者將身上的現款和首飾交給她,放入銀行保險箱內保存,除了現款和首飾外,老婦的馬來西亞護照也被取走。

愛德華・古奇決定不收費協助她設法討回被騙走的金錢、首飾和護照,於10月21日致函房東,並於同月28日和房東會晤,要求她把受害者的財物交出來,房東一口承認取走受害者的財物,但卻堅持拒絕交出來,除非房客立即搬走和不再向外人求助。

律師說,房東當時態度並不友善,堅持拒絕交出非法扣押的財物,律師樓便正式於11月19日入稟皇后區的紐約州高等法庭的民事法庭,希望通過法律程序取回受害者的財物;按照法律程序,該房東必須在30天內回應,否則律師將要求法庭單方面裁決她敗訴,由法庭指示她交出。

律師說,他提出的訴訟除了要房東立即將扣押的財物交出來外,也要求房東立即停止騷擾這名房客。

馬來西亞旅美聯誼會主席邦君雄12月10日指出,除扣押他人錢財是違法行為外,扣押他人的護照亦屬違法行為,馬來西亞護照上面註明:護照是馬來西亞的財產,房東扣押馬來護照的行為觸犯馬來西亞的法律;另一方面老太的護照被扣押,也導致她無法返鄉。

由於老太目前身無分文、無處安身,馬來西亞旅美聯誼會10日將一張面額為1,000元的支票交給受害者,幫助她解決燃眉之急。◇

責任編輯:李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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