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下禁制令 12/21前紐約法拉盛緬街公車道暫緩實施

市政府反常快速推進 無視社區商家反對呼聲 華商尋求法律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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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1月14日訊】(大紀元記者林丹美國紐約報導)紐約市交通局原定於11月16日(週一)實施法拉盛緬街公車專用道(Main Street Busway)計畫,13日(週五)法拉盛華人(工商)促進會召開新聞發布會宣布,法院發布禁制令,禁止該計畫在12月21日前實施。

法拉盛華商會向商家通報,11月13日收到律師來電,法庭已下達禁制令,12月21日前法拉盛緬街公車道暫緩實施。(林丹/大紀元)

也就是說,在12月21日前,私家車仍可以從法拉盛緬街與三福大道(Sanford Ave.)路口以及凱辛娜大道(Kissena Blvd.)與三福大道路口,沿緬街向北直行到北方大道(Northern Blvd.),與往常一樣,暫無變化。

法拉盛華人(工商)促進會首席顧問杜彼得表示,市長和市交通局在今年6月宣布法拉盛緬街北行方向增加一條公交車專用道計畫,除公交車、貨車、緊急車輛外,禁止其它車輛從三福大道路口沿緬街往北行駛。此計畫原定在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激起了法拉盛商家的強烈反對。他們的理由是,如果禁止私家車進入緬街,商家生意將大受影響,讓他們在疫情衝擊之下再受打擊,無疑雪上加霜。為此,法拉盛華商會代表1,500個商家委託律師、退休法官伍元天向市交通局發出律師函,請求終止該計畫,但市交通局對社區反對聲音置若罔聞,依然強推,決定在11月16日實施,並於近日在緬街上畫出了公交車專用道的箭頭和標誌,並在公交車站貼出告示。

法拉盛華商會首席顧問杜彼得(左)11月13日宣布,收到律師來電,法庭下達禁制令,禁止緬街公車道計畫在12月21日前實施。中為市議員顧雅明、右為第20選區市議員參選人王能。(林丹/大紀元)

杜彼得表示,在抗議示威無效的情況下,阻止該計畫實施的唯一辦法是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為此,華商會及約10個商家作為原告,在11月4日左右委託律師向法院遞交了請求法院下達禁制令的申請,並在13日獲得法庭批准,前後共花費了律師費5萬元。

紐約市政府對在很多計畫上行動拖延,但為何這次對法拉盛的公交道計畫卻強推,在商家強烈反對下依然決定快速實施呢?據街道部落格(nyc.streetblog)報導,紐約市交通局局長創騰伯格(Polly Trottenberg)已被選入拜登—哈里斯( Biden- Harris)所謂「過度團隊」的「運輸小組」,甚至有人希望她當「交通部長」。

有分析認為,可能市交通局局長把實施公車道計畫,作為其謀求仕途發展的一個「政績」,因而執意推行。

多個商家對法庭發布禁制令、取得階段性勝利表示歡迎。華商會表示,對於12月21日之後如何應對,他們將與律師再作研究。◇

責任編輯:陳玟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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