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田律師專欄】共產黨員真的不能移民美國了嗎?

人氣 423

【大紀元2020年10月09日訊】2020年10月2日,美國移民局在移民政策手冊(USCIS Policy Manuel)中發布了了一條政策警告,明確規定共產黨員或其他極權組織成員申請移民美國時會被美國政府拒絕。此後,「共產黨員不能移民美國、」 「黨員不能入境美國」等傳言不絕於耳。

請注意,這裡只是一條細則或者警示,而不是一條新規。其實,禁止共產黨員移民美國是從1950年國內安全法(The Internal Security Act)實施以來美國的長期政策,並非2020年10月2日的細則發布之後才有。而這次發布的細則內容其實只是把長期遵循的規則用文字確定下來,使今後對這一類人群移民申請的裁定有章可循;同時,對共產黨員的移民申請拒絕的理由做出了更為細緻的解釋。比如,在移民與入籍歸化法INA(Immigration and Nationality Act)的INA 212 (a)(3)(D)條例中,規定了那些對美國國家有威脅的人(包括共產黨員)不可以申請美國綠卡、不可以申請入籍成為美國公民。為什麼呢?因為共產黨員的身分與在入籍宣誓時的誓言嚴重不符,甚至直接對立和不相容。

值得一提的是這項細則中寫的不僅僅是現在擁有黨員身分的人,還有加入過共產黨或者有關聯的人(affiliation),這就包含了曾經加入過共產黨的人。那麼,這是否意味著共產黨員沒有辦法移民美國,不能申請移民了呢?其實不然,凡事總有例外,在凡事嚴格照章辦事的美國,您只要符合例外的情況,也是可以申請移民美國,獲得美國綠卡的。

首先,共產黨員或者曾經是共產黨員的人有權利申請各種類型的移民,雖然不是那麼容易被批准,但是在符合如下特定條件的情況下也是可能被批准的,不能一概地盲目相信網絡上的謠傳。究竟哪些特定條件屬於例外呢?

一是政治庇護申請者因為其身分的特殊性而可能獲得諒解和批准,因此曾經是共產黨員的政治庇護申請者就不用擔心這個問題。當然,遞交了庇護申請後,共產黨員的身分是必須放棄的,也就是必須及時辦理退黨手續,並有可信的證據。如果還沒有辦理的,在遞交庇護申請前就應該及時辦理;如果遞交後還沒有辦理退黨手續,則必須提供證明,說明沒有辦理退黨手續的特殊原因。現在辦理退黨的辦法比較多,比如大紀元退黨網站(),遍布美國的退黨辦公室(),或者是當地的一些受理退黨請求的大紀元報社或者服務機構。總之,在什麼都講究客觀證據的美國,這麼嚴肅的問題,肯定是口說無憑的,必須有可信的證據。

其二,美國政府在1951年對內部安全法(The Internal Security Act)進行補充時就明確指出,只有自願成為黨員的才不允許移民美國。而年齡在16歲以下且由於法律法規被動成為黨員的;由於就職被強行要求必須成為黨員的;由於必需的生活食品供給被強行要求成為黨員的,這些人都是可以申請移民美國的。

其三,在其移民美國的申請被受理前,也就是收到移民局的 receipt通知前兩到五年就已退黨且對美國的國家安全沒有威脅的人,是可以申請移民美國的。

其四,為了確保家庭團聚,出於人道主義的考慮,美國公民的配偶、父母、兒女、兄弟姐妹不受該法律影響,前提當然也是要求退黨的。

其五,若不在下面範疇,雖是共產黨員,也可通過申請豁免而獲准移民美國、拿到綠卡、並成為美國公民:間諜、恐怖主義、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公共安全包括具有犯罪刑事和幫派活動歷史、知識產權侵害、信息安全風險包括虛假宣傳活動、選舉安全的風險、和對公共健康的風險等等。可見,不要因為您以前加入過極權組織而害怕移民美國。

總之,這次並沒有發布任何新的規則,更不是美國政府惡意限制移民,而只是對過去制定和頒布的法律翻出來再次強調或者警示。只要您認真看了以上分析,就應該更加全面認識這個細則,並對移民美國仍然充滿信心。以上內容僅供參考,不作法律依據。

編者按:田律師是美國律師協會和德州律師協會會員,以擅長經辦各種移民案件著稱業內,特別是政治庇護和職業移民申請,且於2017年和2020年連續四年被評為德州十佳移民律師。田律師擁有極為豐富的全美各地上庭經驗,同時精通於撰寫各種上訴狀、上訴成功率高。另外,田律師博採眾長,擁有美國法學博士學位、英美文學本科和碩士學位及電腦方面碩士學位,還曾擔任華中科技大學外語系專業英語教師。他為人謙虛、熱情、責任感強,極具親和力,視客戶如家人,把客戶的事當自己的事,急客戶之所急,憂客戶之所憂,樂客戶之所樂。

Attorney Fangzhong Tian

Law Offices of Fangzhong Tian, PLLC

Dallas Office: 11046 Chanay Dr., Frisco, TX 75035

Houston Office: 2127 Cobblerstone Ct., Sugar Land, TX 77479

Tel: (972) 978-2961; (713) 559-2078; (214) 646-8776; (832) 789-1997

Email: alextianattorney@gmail.com; tianfangzhong@yahoo.com

Website: www.tianlawoffice.com

相關新聞
【田律師專欄】庇護新規是要取消庇護嗎?
【田律師專欄】要不要儘早訂立遺囑?
【田律師專欄】對美國移民局費用調整的解讀
【田律師專欄】輸在巡迴法庭後我還可以拿到綠卡嗎?
如果您有新聞線索或資料給大紀元,請進入。
評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