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10月07日訊】(大紀元記者蔡溶紐約報導)紐約皇后區111分局華裔社區聯絡官昂旺(Baimadajie Angwang)涉嫌非法充當中共代理人一案,針對昂旺入籍造假,昂旺的律師卡門(JOHN F. CARMAN)5日致信法庭,其解釋讓人大跌眼鏡。
政府說「為了確立庇護資格,申請人必須證明他有充分的理由擔心將來回國會受到迫害。」而自從昂旺的庇護申請獲得批准以來,曾多次回到中國,並無遭受迫害之虞,質疑他只是騙取政治庇護。
卡門律師回應說,昂旺提交庇護申請時才17歲,給昂旺出證明信叫他「永遠都不要回家鄉」的弟弟那時才16歲。「這只是出於一個年輕小伙的想法,為什麼昂旺成為美國公民後願意回到中國,這都不是他的弟弟可以預見到的。」
至於昂旺17歲申請政庇,說他不敢也不能回中國,但拿到身分後就多次回中國的問題,律師的解釋是,「他申請政庇是15年前,他剛被打、釋放後的5~6個月。自此之後發生了很多事情。」
針對昂旺填寫入籍申請表格N-400時,與事實的多處出入,律師把問題歸結到移民局的頭上。例如,移民局表格「是否被捕過」「是否被關押過」,兩個問題都沒有提「國內還是國外」;「是否申請過免除驅逐」沒寫「庇護」,不明確寫「庇護」,昂旺就不會理解「免除」(relief)是什麼意思。
此外,昂旺在軍隊走入籍程序時,有軍隊的律師提供諮詢。律師說,「都不知道他的軍隊律師和他怎麼說的」。
針對另一道入籍問題:「是否參加過共產黨或在任何情況下與共產黨有(直接或間接)聯繫?」律師解釋:昂旺不知道他媽媽是中共黨員,所以他填「否」,接著他填自己曾加入「四水六崗」(Chushi Gangdruk)組織,這個組織的主要目標是把中國的統治趕出西藏。
但在2008年版的I-485身分調整(綠卡)表格上,移民局非常清楚的問到:「是否曾經在美國境內或境外,因為違反了任何法律或法令(交通規則除外)被捕、被關押」,昂旺仍然勾選了「否」。卡門律師說,「這道題問他是否因違反法律而入獄,那麼答案顯然是『不』」。因為2005年昂旺被關起來時,中國沒有指控他犯罪,而他被捕並不是因為犯罪或違反法令。
至於昂旺在政治庇護申請中陳述手和頭部受傷,帶來持續影響,右手會不由自主地搖晃、無法提重物,他怎麼還能在2010年入伍,11年後成為紐約警察?律師一句話就解釋了:他雖然確認了2005年毆打的持續影響,但從未暗示他是永久性殘疾。
針對昂旺被判的刑期可能會多長,卡門律師說,檢方提交的14個針對「外國代理人」的可比照案例,有13個被判處60個月以內。其中12個案件被判處48個月或更短的刑期。
由於昂旺案不涉及向外國政府提供機密或國防信息,卡門律師認為法院有義務分析「外國代理人法」定罪的性質和情況,尤其性質上不屬於「刑事犯罪或天性固有的不法」的情況,將在案例分析中占很大的比重,包括考量昂旺的歷史和性格,給該案帶來很大的爭辯空間。
紐約東區聯邦檢察官昨日把國家安全部門的一名審判庭律師克拉菲(Scott Andrew Claffee)加入到他們的團隊中。至昨日截稿時,尚不清楚上訴庭法官會如何裁決昂旺的保釋聽證。
中領館副總領事邱艦5日回國
起訴書沒有提及昂旺所聯繫的兩名中領館官員的名字,但昂旺和中領館副總領事邱艦的熟悉和互動僑社很多人都知道。而負責僑務的邱艦果然如社區傳言,在10月5日離任回國。
相比他的前任——僑務領事陳劭毅2014年1月在紐約五年任期結束後回國,總領事孫國祥2014年12月任滿回國前有「千人宴」,副總領事鐘瑞明2016年6月回國前有美國福建僑團相送,無論親共僑界還是媒體都有很大的「歡送」動作,當了4年零3個月副總領事的邱艦此次回國只有6名「僑胞機場送行」,被僑社議論「走得灰溜溜」。◇
責任編輯:李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