亨特中國生意夥伴曾是中共祕密代理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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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10月28日訊】(大紀元記者陳霆綜合報導)根據數年前的法庭文件,亨特·拜登(Hunter Biden)的中國生意夥伴中至少有一人,曾被美國聯邦調查人員認定為外國政府的祕密代理人,並依據《外國情報偵察法》(FISA)取得了監視許可。

隨後,亨特·拜登同意為其擔任法律代表,並藉此獲得高達100萬美金的收入。隨著更多消息的曝光,也讓拜登電郵門出現反情報方面的擔憂。

此前,前中國華信能源公司(CEFC)高管何志平(Chi Ping Patrick Ho)在2017年12月18日,由於涉嫌代表CEFC,向非洲政要提供賄款,其中部分賄賂通過紐約銀行轉帳,違反了美國《海外反腐敗法》而遭起訴。

《每日傳訊》(Daily Caller)在報導中指出,根據法庭文件,聯邦調查人員曾據《外國情報偵察法》,成功向法院取得何志平的監視許可令。這點表明,當時聯邦調查人員判定何志平可能是外國政府的祕密代理人。

CEFC和亨特·拜登有複雜的商業往來。根據亨特·拜登的電子郵件,CEFC和亨特有一份臨時協議,在一個項目中80%的資產由亨特和其他3人平分。另一份電郵更指出,亨特·拜登持有CEFC旗下一家控股公司一半的所有權,可望每年提供超過1000萬美元的收入。

參議院上個月發布的報告表示,CEFC的一家子公司在2017年8月至2018年8月間,向亨特·拜登擁有的律師事務所電匯了500萬美元。

何志平在擔任華信高管前,曾任香港民政局局長、中共全國政協委員。據《紐約客》去年報導,CEFC董事長葉簡明(Ye Jianming)在2017年向亨特·拜登透露,他擔心美國執法機構可能對何志平進行調查。隨後,亨特·拜登同意成為其法律代表,並為其釐清調查範圍。

《紐約時報》2018年12月報導稱,何志平被捕後,第一通求救電話,就是打給前副總統喬·拜登的兄弟詹姆斯‧拜登(James Biden)。

參議院報告指出,2018年3月22日,與CEFC有聯繫的一家名為Hudson West III的空殼公司向亨特·拜登的律師事務所Owasco電匯了100萬美元,這筆款項被指定為「何志平博士的法律代表」費用。

《紐約郵報》也刊登了一封據稱是亨特‧拜登和何志平之間的律師聘書。

儘管何志平一直堅稱自己被冤枉,並對八項罪名一概否認,但何志平最後仍因賄賂案被判入獄3年,並於今年6月10日刑滿出獄,被遣返回香港。

中國華信能源公司(CEFC)創立於2002年,在短短數年內躍升為中國四大能源公司之一,成為中國最大的非國有能源公司,市值一度超過400億美元。

媒體指出,華信以一民營公司卻能冠上「中國」之名,可見與高層有特別的政商關係。事實上,在中共之下一般企業不能任意以「中國」為名。在2017年8月之後,中共工商總局更明定,非經國務院許可,企業名稱不得冠上「中國」、「中華」、「全國」、「國家」、「國際」等字樣。

根據美國參議院報告,華信公司董事長葉簡明具有中共軍方和情報部門背景,才能在2017年前數年之間,在國內外迅速崛起。

然而,在何志平行賄案爆發後,葉簡明於2018年初被中共當局拘留,從此音信全無,CEFC也在今年稍早宣告破產。

何志平在被捕之前,活躍於紐約,在2017年7、8月份,他以中華能源基金會職務的身分出席紐約聯合國會議,為中共大力倡導「一帶一路」。9月23日還在法拉盛主持具有統戰色彩的「抗日戰史」論壇,用以宣傳偏頗的中共抗戰史觀。

拜登一家與CEFC的緊密關係逐漸水落石出,由於CEFC高層與中共關係緊密,也引起了反情報方面的擔憂,人們開始關注拜登家族與中共高層間,是否存在更緊密的聯繫與利益關係。

責任編輯:葉紫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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