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紀元2020年01月08日訊】吉林張先生的女兒因發燒到吉林兒童醫院就診,兩三天後女童卻出現了神志不清、眼睛暫時性失明的情況。家人帶女兒到其它醫院檢查,才得知醫生開錯藥。然而院方卻表示並非重大事故。
據河南映像網報導,2019年12月29日,因女兒感冒發燒,張先生帶6歲的女兒到吉林市兒童醫院就診。經過驗血檢查,張先生被告知女兒屬於細菌性感冒,王大夫開了一個退燒藥,另外一個藥叫「托吡酯膠囊」。
當時,張先生取藥時,藥房大夫特意問患者之前是否吃過這個「托吡酯膠囊」,並讓其找開藥大夫詢問如何吃。
「我把藥拿到門診,王大夫看了得有七八分鐘,還把藥盒裡的說明書拿出來看,然後說一天吃三次,一次兩片。」張先生回憶。
回到家後,張先生給女兒服藥三天,女兒出現尿失禁、胡言亂語、暫時性失明、睡覺時猛然坐起來等反常行為。
於是張先生帶女兒到另一家醫院就診,經過驗血等檢查,大夫確診是感冒,服藥治療即可,在詢問既往服藥史時,張先生把吉林市兒童醫院開的藥拿出來給大夫看,被告知女兒吃的藥是治療癲癇的,吃錯了藥。
1月1日,張先生帶著女兒回到吉林市兒童醫院,當事醫生表示,自己確實開錯了藥,並已向患者道歉。
張先生認為責任在大夫,「即使開錯藥,我從藥房拿了藥特意又拿給大夫看,為什麼大夫還沒發現?」
事發以後,張先生選擇讓孩子在吉林市兒童醫院住院治療,6日上午辦理出院,但5日晚上又出現過短暫失明症狀。
「目前孩子退燒了,暫時沒有出現失明和看不清楚的症狀。」張先生說,但是他最擔心該藥物是否對女兒存在潛伏危害。他最大的訴求就是希望「醫院保證孩子不能因為這個藥出現後遺症」。
針對此事故,醫院醫生則回應稱,「醫生是人不是神,不能因為開錯藥就不讓當大夫了,那醫院大夫都沒了。」並指這不屬於重大事故,沒造成失明,只有眼有點花,不需要上報。院方只有一萬元的賠償金額權限。
對此,有網友質問:「必須得死人才算重大事故嗎?這種態度根本就沒意識到問題的嚴重性!難怪會出現這種低級錯誤呢!」
但隨著事件曝光和發酵,吉林市兒童醫院已將涉事醫生停職。#
責任編輯:林詩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