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男攜刀入室行凶 屋主防衛致1死 被判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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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2020年01月14日訊】2015年10月14日凌晨0時16分許,在山東煙台,8名男子攜帶軍刺、棍棒闖入宋立英的家,宋立英和司機王曉波被迫自衛,搏鬥中造成對方1死3傷。宋立英因防衛過當被判刑8年,近日,家人提起申訴。

2020年1月14日,宋立英的哥哥宋立光對《華商報》說:「1月9日,我代表我弟弟宋立英向煙台中院遞交申訴狀,請求認定宋立英的行為屬於正當防衛,請求改判無罪,法院工作人員告訴我說,一個月後答覆我們。」

屋主宋立英堅稱無罪

案發的兩年後,煙台市芝罘區法院同時作出兩份判決,衝突雙方均以故意傷害罪獲刑:宋立英、王曉波分別獲刑8年、6年;衝突的另一方張某惠等4人,獲刑2年6個月至2年9個月不等。

被羈押的第一天起,宋立英堅稱無罪:「對方一共8個人,在深夜闖入我家,帶著砍刀、軍刺。當時我岳父、岳母、妻子、孩子都在家。兒子1周歲,女兒剛滿月,一屋子老弱婦孺。我是一個正常人,不可能讓他們身陷危險。」

攜軍刺棍棒砍刀闖入 威脅殺全家

據《華商報》等媒體報導,宋立光介紹,哥倆是山東煙台萊陽人,經營服裝生意。2015年10月13日下午,弟弟宋立英在經商中與于某發生經濟糾紛,兩人在電話中發生爭吵,于某就唆使手下張某惠等人對弟弟尋釁報復。

當晚,宋立英的司機王曉波聽朋友談起,于某要找人報復宋立英,就趕到宋立英家中提醒提防。

10月14日凌晨0時16分左右,張某惠糾集8人,帶著軍刺、棍棒、砍刀來到弟弟家門口。當時,張某惠在樓下按門鈴,弟弟以為是于某和張某惠一起來,就讓弟媳婦開了門。「門開後,他們又5人沖入室內,與我弟和留在家裡的司機發生衝突……」

宋立英在廝打中也被砍傷

「整個廝打過程中,對方叫喊著要殺我弟弟全家,搏鬥中我弟弟頭部有兩處骨折,頭都變形了,手臂也骨折了。」 宋立光說。

法院認定防衛過當

紅星新聞獲取的一審判決書內容顯示,芝罘區法院認為,宋立英、王曉波的行為屬於制止正在進行的不法侵害,但其防衛行為造成1死、2重傷、1輕傷的嚴重後果,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負刑責。王曉波在宋立英已將張某惠的軍刺奪下後,仍持刀砍擊張某惠,明顯屬防衛過當。

一審的煙台市芝罘區法院認為,宋立英等人提及有人喊過「來殺你全家」之類的話,不論該情節是否屬實,不能據此判斷行為人的主觀故意。

律師:生死之際 精確防衛是強人所難

今年37歲的宋立英被羈押的第一天起,就堅稱無罪,「他們拿刀、棍棒砍殺我全家,我當時就是阻擋。不法分子侵入我家,如果我阻擋就是故意傷害,市民在家中都沒有安全可言嗎?希望法庭給我公正。」一審時,宋立英當庭為自己辯護。

二審審理期間,死者牟某千的父母亦出具了諒解書,表示「本案損害後果的發生係多種原因造成,不能完全歸責於宋立英」,請求司法機關對宋立英不予追究刑責。

目前,宋立英仍在煙台市威海監獄服刑。2020年1月9日,宋立英家屬來到煙台中院遞交申訴狀,請求認定宋立英改判無罪。

宋立英的申訴律師、北京京師律師事務所律師範辰對紅星新聞說, 「生死存亡的時刻,讓宋立英等人選擇逃跑和躲避,沒有機會;讓他們精確防衛,是強人所難」,因此,宋立英、王曉波的行為符合無限防衛的前提條件。

對此,網民議論紛紛:「都殺到家裡了還不能反殺嗎?讓法官試試,然後試完再判(還有命的情況下)」

「請問煙台市芝罘區法院:8對2,帶著器械殺到家裡,什麼狀況和怎樣的結局才是防衛正當?!」

「自衛判8年,入室行凶兩年半。太真實了!」「反抗就是有罪,這個就是中國的特色。」

「就算順利改判,至少也要吃滿5年牢飯了。」#

責任編輯:心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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