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議二十三條立法 燒董建華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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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0日訊】署理保安局常任秘書長湯顯明昨表明,港府在《基本法》二十三條立法後,若收到中央政府知會有個別內地組織因國家安全為由被禁,便一定會主動調查本港有關組織與被禁組織有否從屬關係,有證據便同樣取締;另外,保安局堅拒提交「白紙草案」進行諮詢,認為理據不足及沒有需要。

據太陽報9月30日報導﹐另外,四個團體共十多人,昨午到政府總部抗議二十三條立法,其中四五行動成員更把貼有特首董建華及保安局局長葉劉淑儀相片的紙牌,連同二十三條諮詢文件和冥鏹一同燒毀;而由十三個親台團體組成的「香港自由社團關注基本法廿三條立法聯席」昨亦舉行記者會反對立法,擔憂親台團體將成為兩岸紛爭中被打壓的對象。

湯顯明昨出席「城市論壇」時講故事,引述《鹿鼎記》說明就算取締本港從屬內地被禁組織的團體,並非受壓於中央,而有關裁決亦要由本港法院決定。

湯顯明說:「康熙將『天地會』案件交畀大理寺發落,大理寺按大清律例,以國家安全為由取締『天地會』,全國所有『天地會』分舵都會禁;韋小寶去到香港,成立??個名似似??『天地會』??組織,保安局收到中央知會就要查,韋小寶係咪陳近南(『天地會』總舵主)隻馬?機構做乜?如有證據顯示韋小寶係從屬陳近南,就必須取締。」

大律師公會主席梁家傑質疑,把內地國家安全罪引入本港,可能「河水犯了井水」;中大亞太研究所中國法制研究計畫研究員王友金批評諮詢文件只令人有六成信心,因某些地方未貫徹普通法原則,部分文字又過時,如「干犯」是中國封建時代才使用。(//www.dajiy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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