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法輪功判罪“兩制”受質疑

林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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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3日訊】 今年三月十四日,十六名香港和瑞士的法輪功學員在中央駐港聯絡辦門外和平示威,抗議中共迫害法輪功,被警方以「阻街」為名拘捕和起訴。此案已於八月十五日開審。由於這是號稱「一國兩制」、「高度自治」的香港首次拘捕和審訊法輪功學員,因此備受國際關注。

經過裁判法院宣判,這些瑞士及香港法輪功學員被裁定阻街及襲警等罪名成立,判罰款一千三百元至三千八百元不等。這次也因為是香港首次有法輪功學員因刑事罪行入罪,使香港的言論和集會自由再次受關注。法輪功非無牌小販何來阻街

國際社會對判決感到意外,因此媒體廣為報道。繼美國國會在七月二十二日晚上通過決議敦促江澤民停止鎮壓法輪功以後,針對這次的判決,美國眾議院國際關係委員會副主席史密斯發表聲明指出,香港法院對進行和平抗議的法輪功學員的判決,「不僅是中國迫害法輪功的最新例證,也是對香港法治的一種侮辱。這是中國可恥而殘暴的鎮壓信仰行動,顯示已擴展到一個危險而令人不安的新階段。」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裏克則表示,關注香港法院就法輪功案件作出裁決,並指出雖然法輪功在內地被取締,但法輪功組織在香港是合法註冊團體,有舉行活動的自由。

香港律政司司長梁愛詩事後聲稱檢控十六名法輪功學員,不關政治因素,而是他們觸犯了法例。但是用「阻街」來檢控和判罪,本身就是非常荒謬的一件事。因為在香港法律中,「阻街罪」是用來檢控那些在公眾場所非法擺攤而影響行人的無牌小販。大概因為「顛覆罪」還未立法,只能以對付小販的罪名來懲罰法輪功,這不是對「法治」的嘲弄嗎﹖

根據報道,裁判官聲稱,參與拘捕行動的警員出庭作供的供詞可信,而警方錄影帶顯示被告曾對警方激烈反抗。裁判官更稱讚負責清場及拘捕的警員,在行動中只用了很少武力,並對示威學員表現出極大同情心及忍耐云云。

激烈反抗和襲警的誇大

首先,「激烈反抗」顯然是不實和誇大之詞,因為法輪功一直主張和平與反對暴力,他們進行抗議活動時的遵守秩序一直得到美國警方的讚揚。這次是香港警察先強行驅逐和擡走學員,學員不肯走就是「激烈反抗」了。其次,裁判官用「同情」法輪功的字眼,更顯示政治介入和司法公正的可疑。眾所周知,法輪功主張「真善忍」,裁判官就聲稱警察也「極大忍耐」。而說警察「對示威學員表現出極大同情心」更是匪夷所思。警察難道不知道中國的第一號人物、董建華的大後台江澤民對法輪功的刻骨仇恨﹖董建華曾經聲稱法輪功「多多少少」是邪教。香港警察居然敢對法輪功表示同情,難道不怕「問責」而被炒魷魚?!警察對法輪功是如此的「同情」,而法輪功竟不知好歹還去「襲警」。警方控告法輪功學員襲警,顯示「同情」之說如果不是子虛烏有,也是貓哭老鼠。

港府連串列動收緊政治自由

因此,情況恐怕正如香港大學法律學院院長陳文敏所說的,香港政府近期連串針對和平示威行動,是有意收緊遊行集會自由,打擊香港作為自由之都的形象。在這以前,警方就曾以對爭取居留權大陸人士「清場」為名,用手銬銬住在場採訪的記者。法輪功判罪之後,警方對要求地鐵減價的年長市民的請願行動也採用暴力,造成警民衝突而導致有人受傷。這一系列事件顯示,香港正在為「中國化」而收緊政治上的自由。

因此,被判罪的法輪功學員為維護香港的自由法治而決定上訴,反控警察非法逮捕,並要求賠償。香港的人權團體和民主派團體為聲援法輪功舉行了抗議活動。但是鑒於香港的「中國化」,法治已經受到人治的嚴重侵蝕,因此抗爭的路途相當艱巨。

(爭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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