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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9月27日訊】台灣高等法院高雄分院檢察署9月26日以妨害軍機治罪條例以及外患罪
等罪名,對前陸軍航指部上尉劉禎國提出起訴。檢察官要求判處劉禎國無期徒刑。
自由亞州電臺報道,起訴書指出,劉禎國因為從事古董走私等不法勾當,而在1988年被大陸當局逮捕,他後來同意以做間諜,作為被釋放的條件,并在1991年年底返回台灣,其後就開始替大陸刺探台灣的軍事資料。案情透露,劉禎國每個月有一万港元的固定工作費,交付軍事機密的時候還會有
額外獎金。
另外,劉禎國從1990年開始利用他在海軍軍艦上擔任譯電中士的長子劉岳龍刺探軍情,得來的情報用電郵方式或者親自交給大陸的接洽人士。据當局透露,劉禎國、劉岳龍父子兩人一共竊取了33件國防機密買給大陸,其中4件為極機密資料,包括AN6安訊六號系統程式以及
各艦名的代號等等密表。
劉禎國的妻子陳金葉就因為教唆儿子刺探軍情而同樣被起訴。不過,檢察官念在陳金葉是顧及親情同家計需要才淪為共犯,所以要求減刑。至於在軍中任職的劉岳龍已由北部地方軍事法院檢察署另行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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