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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6日訊】中國境內一位异議人士最近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11年徒刑,罪證包括從海外電腦网站上下載和打印“反動文章”。
美國之音8月5日報道﹐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星期一向媒體披露了甘肅省天水市异議人士李大偉7月24號以“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處11年有期徒刑的消息。法院指稱的罪證包括從海外网站下載“反動文章”并儲存在自己的電腦上,還將這些文章打印出來,裝訂成冊。另外,李大偉還被控通過電子郵件、信件和長途電話等方式和海外民運人士聯系。
*律師自律*
李大偉的律師竇培信對美國之音證實了李大偉因顛覆罪被判刑11年的消息。但是,他表示,中國大陸的律師有“紀律”,不便私自和媒體討論案情細節。竇培信說:“在大陸,咱們律師職業有一個紀律,接受媒體采訪,要通過司法行政机關來采訪。因為律師辦案子是一回事情,把案子向社會公布又是一回事情。”
*二審啟動*
竇培信說,李大偉不承認自己有罪,已經提出上訴。目前二審程序已經啟動,至于什么時候會有結果,還不得而知。用這位律師的話說,在中國,有罪沒罪,由法院決定。李大偉今年40歲,曾經在天水市做過警察。李大偉的妹妹李權對美國之音說,李大偉當警察時因被控包庇吸毒的朋友而遭到開除。李大偉否認有包庇行為。李權說,她哥哥失業后,生活上一直不順利,后來參加了持不同政見活動。香港“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說,李大偉近年來多次參加异議人士的簽名活動,并為被判刑的异議人士呼吁。
*親人無法見面*
“中國人權民運信息中心”的盧四清說,以往异議人士被判刑都是因為在网絡上發表“反動文章”,但是李大偉只是在网上閱讀和下載資料就被判罪,值得關注。不過,李權說,李大偉的“罪證”很复雜,還有和海外民運人士聯系以及參加簽名請愿活動等等。
李權說,她哥哥被捕之前,家里人對他的政治活動以及网上活動并不了解,李大偉的被捕讓她很吃惊。她說,家里人在開庭時見到了李大偉,但是李大偉被捕后的一年內,她和父母一直無法和他見面。她說:“自從抓進去這一年多,我們連見面都沒見過。我就是給他送點吃的,還得托點關系才能送進去。”
李大偉在去年四月被捕,今年5月受審,7月24號被天水市中級法院判一審判決有罪并處以11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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