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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訊】商人何海生“像瘋子一樣反腐”﹐幾近偏執﹐但他像黏合劑一樣﹐把政法系統內部和社會上反腐的力量激勵起來。上圖﹕8月28日下午﹐“反腐”辦公室﹐何海生微笑着“躺”在遺照中。窗外是風雨欲來的海口市景。
南方周末8月29日報道﹐何海生說﹕“我之所以要署真名向中紀委﹑省紀委舉報﹐是因為紀委是共和國反腐的最後一道防線。”
海南一位司法幹部說﹐何海生非常關鍵﹐他的突然死亡﹐將在一段時間內使海南反司法腐敗進程陷入停滯。
2002年6月29日﹐海南省海口市﹐一個不尋常的葬禮——海南省政協副主席周松﹑省紀委監察專員盧靈雄﹑省人民檢察院民行處處長王澤﹑省紀委派駐第一紀檢組紀檢幹部及幾十名來自海南司法界的官員和政法干警﹐專程趕來參加了一位死者的遺體告別儀式。
花圈中一幅輓聯醒目異常﹕“不平則鳴﹐追求正義﹔嫉惡如仇﹐貪吏煞星。”
死者並非是紀檢幹部﹐而是一名普通商人———何海生﹐生前系海南怡昌國際發展有限公司總經理﹑加拿大華僑﹑中共黨員﹐逝世時49歲。
反腐顯然不是何海生的職業﹐但他由於機緣巧合﹐觸摸到了深深隱藏在海南省法院系統背後的一個腐敗網絡﹐從此堅定地走上一條民間反腐之路﹔正當他在海南省眾多司法部門的支持下﹐舉報打擊司法腐敗分子取得突破性進展的關鍵時刻﹐卻猝然去世。
他的死幾乎讓所有的人感到蹊蹺。海南省的一位司法幹部對記者毫不掩飾他的震驚﹕“這不正常﹐他去得太突然了。”
生前﹐何海生曾被朋友善意地提醒﹕“不要忘了自己的身份和權限﹐你只是一名看客﹐管那麼多幹什麼﹖”
而何海生的回答是﹕“為了淨化海南的司法環境﹐我豁出去了。”
一張看不見的“網”
2000年下半年﹐何海生感受到了隱藏在海南司法界的“一張網”。
2000年4月﹐何海生的母親傅崇慧投資的海南光明實業公司出了問題———價值6000余萬元的在建項目“光明閣”A幢房產﹐突然被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查封。
海口中院出示了一份民事調解書﹕梁某成為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還承認光明公司欠海口澳倫特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100萬美元﹐雙方在法院主持下達成調解協議﹕以“光明閣”A幢售房款還債。海口中院據此強制執行。
梁某怎會搖身一變成為光明公司法定代表人﹖何海生大驚﹐認定法定代表人已被偽造簽名變更。
傅崇慧向海南省工商局提出異議。經海南省工商局調查鑒定﹐認定騙取事實成立﹐發文恢復傅崇慧的法定代表人地位。
梁某不服﹐向海口中院起訴省工商局。9月13日﹐中院一審宣判﹐梁勝訴。經傅崇慧申請﹐海南省檢察院向省高院提出抗訴。
何海生認為自己捲入的三起相關訴訟疑點頗多﹕第一樁官司﹐100萬美元的“假借款糾紛案”﹐光明公司雖勝訴﹐但對製造假案的犯罪行為沒有給予任何制裁。相反﹐有關法院認定“原被告間相互串通﹐偽造證據”﹐妨害司法﹐對光明公司罰款3萬元。
第二樁官司﹐梁某狀告省工商局案﹐梁一審勝訴﹔省檢察院向高院抗訴﹐再審後省高院駁回抗訴﹐梁再次勝訴。
第三樁﹐是由前兩案引發的光明公司出資權糾紛案。何海生一審勝訴﹐新華區法院確認了光明公司300萬元出資來源為﹕傅崇慧50萬元﹐怡昌公司(何海生所有的公司)250萬元。一年後﹐二審卻判令———發回重審。
何海生認為海南省法院系統中存在一個尚未被打擊的關係網﹐梁某因投靠此關係網而受益。
從何海生生前留下來的材料來看﹐他把這三次訴訟歸源于梁某對他資產的覬覦﹐而三宗簡單明瞭的案件“人為複雜”的原因﹐他認為是一張關係網在起作用﹕某法院某庭副庭長與另一法院副院長和某庭長鄧某均是同學﹐梁某通過老鄉關係與該關係網結盟﹐進而出錢聘請某法院的一個副院長推薦同事羅某擔任其代理人﹐與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法官馬春龍(已批捕)結交﹐精心織就的這張“關係網”﹐左右了這三起案件的結果。
2001年8月﹐何海生通過自身訴訟的經歷及相關的調查﹐認為﹕在海南法院系統﹐存在着一個以同學﹑同鄉關係為紐帶﹐權力互利勾結的“地下網絡”﹐還有一小批與他們關係密切的律師為他們在社會上作“收錢代理”﹐他們通過權力攫取個人私利﹑玷污法律尊嚴。
此時﹐他做了一個讓所有人吃驚的舉動———直飛北京﹐直接向中紀委舉報海南兩級法院腐敗團伙成員16人﹐在他這份後來被稱為反腐“黑名單”的舉報材料中﹐列舉了這些法官們的違法違紀行為。而在所有舉報材料上﹐他都署上了自己的真實姓名。
同時﹐他也向海南省委﹑省人大﹑省紀委﹑省高院等部門陸續舉報海南省兩級法院法官的違法違紀行為。
2001年8月13日﹐中紀委領導對此案作了批示。其後﹐海南省紀委成立專案組﹐着手調查海南省兩級法院的涉案法官。
何海生一生多豪言壯語﹐其中一句是﹕“我之所以要署真名向中紀委﹑省紀委舉報﹐是因為紀委是共和國反腐的最後一道防線﹐不能被腐敗分子擊破。”
讓“雷鋒式”的法官下了馬
何海生身邊的人發現﹐這個往日對錢感興趣的商人跟換了個人一樣﹐“着了魔”似的四處蒐集材料﹑尋找證人﹐他聲稱要把“黑名單”上的法官們“逐一拉下馬來”。
而剛開始的時候﹐幾乎沒有人認真對待他的“反腐激情”———“他不過是一商人﹐能有多大能量﹖”
何海生對舉報和揭發的熱衷﹐被朋友稱為“做蠢事”﹐被不熟悉的人斥為“傻瓜”。
接受本報記者採訪的海南政法界官員大多表示﹐他們對何海生﹐都經歷了一個從冷漠到懷疑﹐最後到敬佩的過程。
一位紀檢官員對何海生這樣評價﹕“還真少不了他。他的社會聯繫面廣﹐哪裡有線索﹐我們往往說不上來﹐一問他﹐他很快就可以給你查到。哪裡找證人﹐我們也往往說不上來﹐一問他﹐他很快就可以給你找到﹐並且親自跑腿﹐動員證人作證。”
對此時的何海生來說﹐反司法腐敗已經是“悠悠萬事﹐惟此惟大”﹐連錢都沒心思掙了。
他口口聲聲對朋友說﹐他是“革命生產兩不誤”。實際上﹐自從開始立意反腐﹐他的整個生意就基本陷於停頓。
據他的身邊人說﹐他每天早上只是象征性地到樓房工地逛一圈﹐然後就回到辦公室﹐開始蒐集那些線索﹐整理材料﹐聯繫當事人。
晚上﹐他把小女兒哄睡後﹐就來到書房﹐一個電話接着一個電話﹐與證人﹑律師﹑辦案人員交流﹐互通信息。
有朋友這樣形容他從2001年8月到2002年6月這段時間的生活狀態﹕反腐已到了“走火入魔”的地步﹐不能自拔。
2001年8月底的一天﹐何海生聽說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將要作出一項新的人事任免決定﹐委任柏某和吳某分別為兩個法庭的庭長﹐並于當年8月27日上任。海南省高院已呈文上報海南省人大常委會批復。
何海生聞訊大怒﹐因為根據他的調查﹐兩名法官“有劣跡”﹐列于他的反腐“黑名單”中。
而此前的7月﹐何海生曾就柏﹑吳二人的違法違紀問題向有關部門反映﹐得到的回答是﹕柏某是海南省高院最廉潔的幹部﹐是雷鋒式的幹部。
何海生對此“猛然感到寒心”﹐並決心把真實情況公佈出來。何海生展示了自己的反腐成果﹐以此來推進專案組的工作。
何海生把蒐集到的證據整理好﹐署上自己的大名﹐向海南省人大常委會舉報。他還公開稱﹐要在人大常委會討論時﹐把舉報材料發到每一個委員的手上﹐要人們認清這幾位法官的面目。
結果海南省人大常委會在討論兩人人事任免時﹐退回了任命提案。
兩次提交﹐兩次退回。
法院一時震動。“這是海南省高院建院十餘年來從未有過的事情。”一位法官說。
2002年8月23日﹐海南省人大常委會任免處處長李緒青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他任上幾年﹐接到的具名舉報就兩件﹐何海生是其中之一———他用了“罕見”這個詞。何海生經常為一個案子跑省人大四五次﹐甚至帶着知情人同來。“這樣的人真是少見﹐決心很大。”李處長說。
何海生不僅決心大﹐膽子也大﹐他根本不避諱什麼。一次就在海南省高院﹐何海生面對眾多法官﹐語氣很衝﹕“柏某不是雷鋒式的好幹部嗎﹖他有問題﹐我一周之內就要把他拉下馬來了。”
面對舉報的對象﹐他會打電話甚至面對面告知對方﹕“我正在告你﹐你一定要為你的腐敗行為承擔責任……”
“人大任免事件”普遍被看成是何海生反腐行動的分水嶺﹐打這以後﹐“心中有事”的一些人開始感到———何海生已經成了他們最大的麻煩了。
反腐力量的黏合劑
何海生對舉報司法腐敗分子的活動陷入深深的痴迷狀態﹐他的這種狀態讓朋友們擔心﹐讓對手心驚。
一些司法幹部善意地提醒何海生﹕你只是一名當事人﹐為了自身安全﹐不要做超出自己權限的事。何在較量中﹐也感受到了一些人的能量。
而在一些場合﹐有人宣稱要對他下黑手。但對手的反彈﹐似乎刺激了何海生的鬥志。
一位熟悉何海生的海南省政法幹部說﹐當何海生把反腐作為一項事業而幾近偏執的時候﹐他像黏合劑一樣﹐把政法系統內部和社會上反腐的力量激勵起來﹐聯合在一起﹐正氣軒昂﹐正義力量越來越強大。而他的角色頗像一個“旗手”。
海南省紀委﹑人大﹑檢察院等部門對何海生的舉報更加重視了﹐對他的反腐工作給予大力支持﹔在民間﹐許多人紛紛將所了解的犯罪線索提供給何海生。何根據所掌握的線索﹐調查取證﹐尋找動員掌握內情的證人。
馬春龍﹐海口市中級人民法院執行庭法官﹐是何海生上交的反腐“黑名單”中一員。有人舉報﹐在執行海南光大國信與海南科技工業公司﹑海南華僑投資公司借款合同糾紛一案中﹐馬春龍偽造數份假裁定書﹐與光大國信負責人方某勾結﹐侵吞國有資產數千萬元。
當事人向海口中院提出異議。迫于壓力﹐今年4月﹐該院對馬春龍進行調查。
何海生到海南省檢察院舉報此事後﹐省檢察院受理並進行初查﹐發現馬春龍在執行案件中製作假裁定﹐將當事人財產據為己有﹐涉嫌枉法裁判﹐並查出其收受巨額賄賂的事實。
2002年7月﹐馬春龍及方某被批捕。
何海生的能量開始顯現﹕一些枉法裁判﹑濫用職權的案件被糾正﹐一批多年來濫用職權的腐敗法官進入省紀委的調查範圍。
“偏執”的何海生在海南紀檢﹑司法部門的支持下﹐反腐行動取得了初步成果﹕他向海南省檢察院﹑海口市人大檢舉———“梁某在光明公司與澳倫特公司100萬美金借款合同一案中﹐與澳倫特公司總經理張某﹑律師朱某偽造證據﹑妨礙作證﹑製造假案﹐侵佔公司財產﹐海口市中院發現犯罪應當移送而不作為”﹐海南省檢察院以瓊檢民行監字(2002)第1號向海口市中院發出監督意見書﹐要求中院及時履行將梁某及有關人員的犯罪線索移交公安機關的職責。海口中院依此移送﹐海口市公安局已正式立案偵查。
他舉報某集團負責人徐某與法官勾結侵吞轉移國有資產數千萬元的重大線索﹐經有關部門調查已基本證實。現嫌犯徐某在逃。
他舉報某女以法院領導妻子的名義﹑冒充律師收取多宗案件巨額代理費線索﹐現已正式展開調查。
對於海南法院系統的腐敗法官而言﹐何海生成了他們的噩夢﹐也引起了被舉報對象的懼怕和仇恨。一些人通過各種關係找到何海生﹐請他吃飯﹐討好他﹐央求他﹐何不為所動﹔另一些人明目張膽地恐嚇他﹐但何也不為所動。
“馬升案”撕開鐵幕
記者在採訪中證實﹐海南省高級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專職委員﹑執行庭庭長(副廳級)馬升的落馬與何海生不懈的舉報密切相關。2002年6月5日﹐馬升因“巨額財產來源不明”﹐被海南省紀委“雙規”。
馬升案的突破﹐被認為是海南司法界反腐進程的重要環節。
海南省一個律師對記者說﹐海南省為什麼10年來很少有法官“出事情”﹐不是沒問題﹐而是動不了﹐現在是撕開一個口子。
這讓何海生突生前所未有的成就感。因為自1993年始﹐就不斷有人舉報馬升﹐1997年和1998年﹐海南省紀委曾兩次對馬升立案偵查﹐皆因查無實據作罷。
一種說法是馬升的能量太大了。他被認為是這個法官腐敗網絡中的重要一員﹐“一塊難啃的骨頭”。
有意思的是﹐馬升與何海生的三樁官司“八桿子打不着”。但在何海生蒐集到的大量舉報材料中﹐對馬升的舉報是最多的。
證人們普遍擔心﹐倘若馬升這次告不倒﹐威脅到自身的安全﹐紛紛拒絕出面。這讓何海生倍感苦惱。動員知情人為“馬升案”作證﹐成了他每天的日常工作。
李可芝(化名)﹐海南省政協常委﹐馬升“巨額財產來源不明”案的關鍵證人﹐因與馬升是過往的密友﹐知曉馬升在一些場合收取巨額賄賂的情況。何海生反復動員她站出來作證。
2002年6月6日﹐馬升被“雙規”後的第二天﹐何海生一連給李可芝打了六個電話﹐說﹕“舉報馬升的就是我﹐我不怕﹐你也別怕。”
李可芝雖然被何的決心感動﹐但她了解馬升的特殊能量﹐顧忌甚多﹐因此一再拒絕。
在何海生不依不饒的要求下﹐李可芝終於同意見面。她向記者回憶了見面時的情景﹕下着大雨﹐何海生情緒激動﹐見面第一句話﹕“法院的那幫腐敗分子都是我拉下馬的。”
何海生鼓勵李﹕“馬升不可怕﹐他已經完蛋了﹐憑巨額財產來源不明和枉法裁判兩罪﹐足夠判他15年徒刑。”
李仍心有餘悸﹕“15年之後﹐他要害我怎麼辦﹖”
何海生大驚﹐說想不到馬升可以把一個人嚇到如此地步。何盯着李﹐一字一頓地說﹕“他在15年之後還有人怕﹐那我就更要非搞倒他不可。”
李可芝說﹐何海生的膽魄讓她感到一種親近﹕“在這物欲橫流的社會﹐像他這樣的人真是太少了。”在何的感召下﹐李可芝毅然站出來作證。
同李可芝一樣﹐何海生接觸並爭取到的證人都有過從擔心到信任的心理歷程。
胡士宏﹐某公司總經理﹐對馬升的情況比較了解。胡的一個案子“落在馬升手裡”﹐他當時對馬仍抱有希望﹐並託人求情。
在何海生找他之前﹐他曾被人威脅﹕“不要亂說話。”
但胡士宏最終與何“一起幹了”﹐他說﹐走到這一步並不是我有多少覺悟﹐是感動于何海生的執著和真誠。
胡士宏的舉報材料《馬升究竟是誰家的執行庭長﹖》上說﹕一件執行案﹐就造成國有資產流失788萬元。
材料通過何海生轉送到海南省紀委辦案人員手中﹐他們找胡核實案情﹐從而對馬升案的偵結起到了至關重要的推動作用。馬升案也因此由一般的“翫忽職守”升級到“巨額財產來源不明”。
2002年4月﹐何海生的一個行政官司在海南省高院舉行聽證會。但這次聽證會卻成了何海生的“反腐演講會”﹐因為他在會上隻字不提自己的官司﹐而大談反腐的心得。此時的何海生反而徹底拋開了自己的官司﹐事後他說﹕“由他們判去﹐愛怎麼判就怎麼判。”
當時馬升還在任上﹐何海生大聲對法官們說﹕“我的反腐敗行動才剛剛開始﹐馬上就會有人‘進去’。”
一位法官好奇地問﹕“說誰呢﹖”何當時沒回答。
6月6日﹐馬升案已經清晰。這位法官接到何海生的電話說﹕“我現在告訴你答案﹐馬升就是我搞進去的。”
何海生把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反腐。正像胡士宏看到的﹐何海生的辦公室成了“反腐指揮中心”﹐開車的﹑打字的﹐所有人員都調動起來了﹐蒐集﹑整理﹑遞送舉報材料。知情人或辦案人員需要經濟上的幫助﹐只要與案子有關﹐何海生都慷慨解囊。
一度﹐在法院得不到公正答復的人們﹐揣着材料﹐紛紛找上何海生家門。
“旗手”倒下以後
而就在這個關口﹐何海生蹊蹺地死去。2002年6月25日凌晨3時﹐酣睡中的何海生突然呼吸急促﹐全身痙攣﹐“120”趕到時﹐人已經不行了。對於他的死因﹐公開的說法是“勞累而死”﹐更多人懷疑有其他原因。
一位海南的紀檢幹部肯定地對記者說﹐何海生非常關鍵﹐他的突然死亡﹐使海南反司法腐敗的進程在一段時間內陷入停滯。
最大的影響是對證人的心理打擊。一批經何海生說服或者受其影響﹐願揭發腐敗法官的重要證人聽到噩耗後﹐有的遠走他鄉﹐有的重新選擇了沉默。
比如﹐某法官受賄案的主要證人段某本來經何海生動員﹐已從加拿大回國﹐抵達珠海﹐擬回海南作證。因受何海生死亡的刺激﹐當即避走加拿大。
另一重要證人楊某﹐也在何海生的動員下﹐由長春回到海口﹐準備為某法官受賄案作證。但何死後﹐楊多次接到涉案人的恐嚇電話﹕“管住你的嘴﹐不要做第二個何海生。”
何海生生前還曾動員多名法官﹑律師為馬升受賄案作證﹐因何猝死﹐他們惟恐案件偵查不徹底﹐將來遭涉案官員報復﹐被迫退縮。
一種說法是﹐正被查處和調查的涉案人員﹐則彈冠相慶﹐大開酒席。
一位紀檢幹部份析﹐海南反司法腐敗的鬥爭因何海生的猝死﹐正面臨嚴峻局面﹐本已形成的破竹之勢受到阻遏。這種情況的形成也值得深思。
民間反腐的動力
何海生在由商人向反腐敗斗士角色轉換期間﹐表現出了巨大的感召力。
在強大的阻力面前﹐甚至紀檢部門的個別辦案人員都曾打過退堂鼓﹐但何海生對腐敗勢力“不顧死活”和“死纏濫打”的勁頭﹐讓他們感到振奮。
有人總結他的優勢是“三有”﹕有膽﹐有理﹐還有錢。
據說何海生甚至產生過一系列近乎荒誕的想法﹕他要成立一個民間反腐敗中心﹐要建立一個反腐基金會﹐由他出錢。而事實上他的怡昌公司一度也成了“反腐中心”﹐差不多停止了正常的經濟業務。
何海生說﹐“反腐敗也要有經濟基礎”。正是這個條件讓無數人在舉報的成本面前左右權衡﹐望而卻步。何是把這個問題看開了。
一位政法幹部把何海生比喻為斗風車的“堂。吉訶德”﹐說他干的不是自己的活﹐卻如此虔誠﹐如此認真﹐如此執著﹐又帶着孩子般的天真和純朴。何海生自稱為“狗仔”﹐意為﹕做什麼事都要宣揚出去。
朋友勸他﹐反腐敗與經商不同﹐很專業﹐要抽精銳力量搞﹐你的行為不當﹐對自己和對支持你的人都有可能造成傷害﹐結果註定失敗。
有人考慮過何海生反腐敗的動機﹐一種比較多的說法是由此人性格使然﹐另一種說法﹐是巨大的榮譽感和使命感﹐以及人們對他的認同感﹐讓他一路向前﹐收不住腳步了。
一位法律專家說﹐何海生代行着部份社會公共職能﹐註定要為此付出代價。
在何海生的整個反腐活動期間﹐母親傅崇慧都在加拿大。母親從一開始就反對兒子的“反腐”事業﹕“你是一個商人﹐反腐敗不是你一個人的能力所及。”
越洋電話裡﹐兒子說﹐我取得了很大的成勣﹐我現在成了英雄﹐別人都佩服我……
母親不想聽﹐多次發生爭執﹐多次掛斷兒子的電話。
“你不怕嗎﹖”母親問。“不怕﹐我有后代。”兒子認真地回答。
他認定了的事﹐沒有人能攔得住他﹐母親說﹐由他去罷。
何海生最後的一次全家團聚是在2001年末﹐何海生在飯桌上大聲地說﹕他一生最為自豪的有兩件事﹐第一是培養了兩個世界名校的大學生﹐第二是與司法腐敗作鬥爭﹐維護了共和國的利益。
女兒何例勵只知道父親在做一件“大事”﹐“一件揚名立萬的大事”﹐她沒有想這個事情會給父親帶來什麼。
2002年5月15日﹐何海生4歲小兒子何沅峰過生日﹐何海生答應兒女們一定趕回加拿大的家。
父親終究沒能來。他對女兒說﹕“有人被抓(‘雙規’馬升)﹐走不開。”
不想一個月後竟成永訣。
2002年8月24日﹐記者走進位於海口市濱海大道怡昌公司的辦公室。
這裡早已人去樓空﹐桌椅和電話上落滿塵土。昏暗的夕照下﹐顯出幾分悽涼。
母親傅崇慧在整理兒子遺下的成堆的舉報材料﹐喃喃自語﹕“海生做得對嗎﹖”遺像中﹐何海生從背後望着母親﹐栩栩如生。(//www.dajiyuan.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