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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9日訊】入境處縱火案中被裁定無罪釋放的14名持行街紙港人內地子女,上月起陸續返回內地,但各人近日擬申請雙程證來港探親時,被內地公安以他們「列入香港的黑名單」為由,拒絕他們的申請。
據明報8月29日報導﹐協助爭居權者的香港天主教正義和平委員會幹事孔令瑜指出,過去一星期內收到三名縱火案中無罪獲釋、並於行街紙到期後返回內地的爭取居權者求助,指申請來港探親時被公安以黑名單為由拒絕。
孔令瑜表示,上述各人均為海豐人,無罪釋放後有權利及需要來港探親,港府有責任向內地澄清及解釋各人無罪釋放的情況,讓他們獲得與一般爭居權者相同的待遇。
入境處縱火案中,十四名身處案發現場,但並沒有手持水樽打火機的居權者,於縱火案後被羈留長達兩年,至六月初獲判無罪當庭釋放,各人行街紙到期後陸續返回內地。
被控縱火及謀殺、其後無罪獲釋的阿娥,昨日在汕尾海豐接受電話訪問時表示,她上月五日行街紙到期前自願返回內地,本月中申請十四日來港的旅遊簽證,數天後,旅行社表示公安單位指她屬於「黑名單之列,不准來港,要守行為」。
現年二十四歲的阿娥表示,六月底無罪獲釋後也「依規矩離港」,但沒料到會被列黑名單,令她無法再來港探親。
入境處發言人回應稱,有關雙程證的審批工作,是內地公安的職權範圍﹔但未有就是否存在有關黑名單作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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