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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據中央社台北二十二日電,台灣交通部今天開會檢討修改「大眾捷運法」,決定在法中增訂搭捷運禁止嚼食口香糖及檳榔行為。
根據目前「大眾捷運法」,大眾捷運系統禁止在煙區內吸煙,禁止在飲食區內飲食,或隨地吐痰、檳榔汁、檳榔渣、拋棄紙屑、煙蒂、口香糖、瓜果或其皮、核、汁、渣或其他一般廢棄物。
交通部指出,雖然目前對搭乘捷運旅客嚼食口香糖及檳榔行為並未明文禁止,但容易造成旅客隨手丟棄或隨口亂吐,對列車運行及車站清潔的破壞力不亞於飲食行為,所以決定增訂禁止規範。
交通部也另增列未經許可,禁止在捷運車上或站區散發或張貼宣傳品,並不得在捷運系統路權範圍內設攤、搭棚架或擺設筵席。新增項目的禁止行為罰款都是新台幣一千五百元以上七千五百元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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