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保華:中共權力鬥爭的一個窗口——朱小華案件開庭

林保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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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23日訊】曾經擔任中國人民銀行副行長和光大集團董事長的朱(金容)基愛將朱小華在被拘捕三年後,終于在8月20日上午開庭。本來去年11月這個案子就要開庭,後來拖到2月、5月,再拖到8月14日,終于在20日開庭了。

朱小華從1999年年7月被中紀委“雙規”2001年5月25日被正式逮捕,至今整整三年而無法定罪,就是因爲這個案件涉及中共高層的權力鬥爭。朱小華被“雙規”時的罪名據稱是八億元的銀行貸款不翼而飛,這個“小報告”繞過朱(金容)基送到李鵬和江澤民手裏,朱 基知道後,相信由于數位太大,使他沒有辦法保住朱小華而聽任被立案審查。而當時李鵬和江澤民之所以對朱小華案有興趣,是因爲那一陣的反腐敗,中箭落馬的差不多都是李鵬的人。例如成克杰、胡長清等,而由朱(金容)基親自挂帥剛剛被揭露的走私大案遠華案,矛頭也是對著李鵬和江澤民的人,例如公安部副部長李紀周、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等。因此他們也必須抓住朱(金容)基的辮子來牽制和討價還價,因此朱小華命中注定成爲高層鬥爭的犧牲品。

因爲要從朱小華嘴裏挖出其他可以定罪的材料,以及中共高層爲他定罪和定刑期要有基本統一的認識,這些都需要時間。因此這個案子就一拖拖了三年。在這期間,江澤民指示有關部門要從快從嚴處理朱小華的案件;而朱(金容)基也不示弱,要下面按規矩辦事,否則誰做將來誰負責。

因此後來北京市人民檢察院根據最高人民檢察院移交下來的“犯罪事實”準備起訴朱小華時,就是另外兩個罪名而不是那8億元貸款。一是收受香港某控股有限公司股票三十六萬股,一是夥同其妻任佩珍收受深圳某集團公司董事長港幣三百萬元。這種變化充分體現了中國的“法治”,當確定拿某人開刀時,先捏造駭人聽聞的莫須有罪名,作爲拘捕或“雙規”的藉口,在落入中紀委或“公檢法”手裏後,經過逼供、誘供,即使原先的問題被否定,也不怕在其他問題上打不開缺口。以中共政壇幾乎是無官不貪的情况,只要爲某人立案,多少都可以挖出一些事來,除非有强硬的後台保護,否則都可以加上或大或小的罪名而不至于構成太露骨的“冤假錯”案,至少也是“ 事出有因,查無實據”。

有關收受某公司股票36萬股之事,是朱小華在“雙規”時向中紀委的辦案人員主動交代的。1996年6月該公司董事會主席兼總經理楊某聲稱送給朱小華36萬股該公司股票,當時市值100萬元左右。但是檢察人員到香港取證時,却找不到物證,原因是股票幷沒有過戶到朱小華名下,這要爲朱小華定罪就比較困難,因爲沒有物證。

第二項收受300萬元的事,是1998年年初香港光大集團同深圳某公司開展業務往來時,朱的妻子向該公司董事長丘某借來的,寫有借據。據瞭解,朱小華對此幷不知情。案發後,身在美國的朱小華妻子自殺身死,留有遺書說此事害了朱小華,對不起他。朱的女兒也因此神經一度失常。估計這筆錢是她們拿到美國生活的花費。

但是因爲這是涉及高層的權力鬥爭,因此也不必期望會真正依法判案,特別是中共十六大前夕權力交接極爲詭异的時刻。由于中共的重要反貪案件都涉及高層鬥爭,因此反貪所起的“教育”作用,不是如何潔身自好,而是如何正確站隊找到可靠的後台以便可以放膽貪污,也怪不得這樣多官員要勸江澤民留任了。

(自由亞洲電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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