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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紀元8月17日訊】中國時報8月17日報道﹐安徽省人大常委會通過地方法規,容許十三類夫妻可以生育第二胎。新法規從今年九月一日起生效。
據「新華網」報導,這項被名為「安徽省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法規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口與計劃生育法」第十八條制定的。該法條說,國家為了穩定現行生育政策,鼓勵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個子女。具體辦法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代表大會或者其常務委員會規定。
安徽省人大發言人指出,獲允許生育第二胎的十三類夫妻包括:
一、夫妻雙方均為獨生子女;
二、夫妻雙方均為少數民族;
三、夫妻雙方均為歸國華僑,或者來安徽省定居不滿六年的香港、澳門、台灣地區居民,而只有一個子女在內地定居;
四、再婚夫妻,一方未曾生育過,另一方只生育一個子女;
五、再婚夫妻,一方未曾生育過,另一方是有兩個孩子且喪偶;
六、婚後不育,夫妻雙方均滿三十歲,依法收養一個子女;
七、第一個子女為殘疾兒,不能成長為正常勞動力,醫學上認為可以再生育;
八、二等乙級以上的殘疾軍人,五級以上的因工致殘人員;
九、礦工井下作業連續五年以上,並繼續從事井下工作,只生育一個女孩;
十、農村夫妻一方是獨生子女;
十一、男方到女方家落戶且女方沒有兄弟的農村夫妻(僅適用女方姐妹中一人);
十二、農村夫妻只生育一個女孩;
十三、大山區的鄉,女方在農村,只生育一個女孩。
要求再生育子女的夫妻,須在前一個子女滿三周歲或者女方滿二十六周歲後,向一方戶籍所在地的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並附送雙方所在村民委員會、居民委員會或者所在單位的證明。(//www.dajiyuan.com)